个人租赁房屋的应税金额=租金收入×综合征收率
其中,租金收入是指个人出租房屋所获得的总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际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六条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确实难以缴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并报地方政府批准:
(一)城乡交界处的失地农民和拆迁农民,出租房屋的月租金不足500元;
(3)其他纳税困难。
目前,对房屋租赁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
如果租金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租金收入可扣除800的项目成本修复成本;
如果租金收入超过4,000元人民币,则应纳税所得额= [租金收入可扣除的项目成本-维修成本]×(1--20%)。
可扣除的项目成本包括在出租房屋过程中支付的税款和教育附加费。
(一)个人出租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租金免征每月不足800元(含)的租金;如果月租金低于4,000元(含),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租金-800-缴纳地方税款-实际维修费(限800元)] * 10%;
如果月租金在4000元人民币以上,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租金*(1-20%)-当地税款-实际维修费用(不超过800元) ]* 10%。
2.个人租金非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月租金低于800元(含)以下免征个人所得税;月租金在4000元(含)以下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800--缴纳地方税-实际维修费(限800元))* 20%;
如果月租金在4000元人民币以上,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租金*(1-20%)-当地税款-实际维修费用(不超过800元) ]* 20%。
个人租房产生的收入要求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个人出租建筑物,将获得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其他财产。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有必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扩展配置文件:
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包括:
1.工资和薪金收入
个人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工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其他与就业或就业相关的收入。
只要个人获得的收入与就业或就业相关,无论单位的资本支出渠道如何,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即为工资薪金应税对象。
第二,劳务收入
个人从事设计,装修,安装,制图,实验室,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演讲,新闻,广播,翻译,审阅,书画,雕刻,电影和电视,录音,录像,性能,性能,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理服务和其他劳工服务。
3.薪酬
通过出版和出版书籍和报纸形式获得的个人收入。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可以在书籍,报纸和期刊上发表和出版的作品,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 “个人作品”包括我自己的作品和翻译作品。对稿件收取报酬的个人应对所收到的物品征税。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个人通过使用专利权,版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获得收入。通过提供版权使用权获得的收入不包括来自薪酬的收入。作者从公开拍卖(招标)其书面作品的正本或抄本所得的收入,应在特许权使用费项目中征税。
五,营业收入
包括来自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的收入,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经营的收入。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包括四个方面: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开业并获得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维修和其他行业1.经营收入。
(2)个人在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并从事学校运营,医疗,咨询和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后获得的收入。
(3)从事个体工商生产经营的其他人取得的收入,是指暂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的收入。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获得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种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和公共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是指从个体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分包和转包中获得的收入,包括个人每月或每月的工资收入和工资。
六。利息,股息,红利收入
拥有债务和股本的个人从利息,股利和股利获得的收入。
VII。物业租赁收入
来自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其他财产的个人租金的收入。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8.财产转让收入
个人将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的个人转让给他人或单位,包括从不动产和动产的转让中获得的收入从个人股票交易中获得的收入不征税。
9.意外收入
个人收入是非经常性收入,属于各种机会,包括获胜,获胜,获胜和其他意外收入(包括奖金,有形和可出售证券)。
10.其他收入
(1)此人获得了由“中国科学院蔡冠申荣誉基金会”授予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
(2)个人获得银行部门支付的储备金,其利率超过国家利率以及维持和补贴的价值。
(3)个人由于雇主支付相关保险费用而获得的未付的免费优惠待遇收入。
(4)保险公司以保险期间的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向在保险期内未投保的人寿保险公司支付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
(5)因证券公司向大帐户持有人回购收入或退回大笔交易费用的个人股东,诱使大帐户持有人与公司开户交易,并从收到的交易费用中向大帐户持有人支付部分款项
(6)个人在年底总结,各种庆祝活动,业务交易以及某些部门和部门的其他活动中,为其他部门和部门的相关人员获取现金,有形或有价证券。
(VII)离职风险基金。
(8)个人为单位或其他人获得报酬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