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听说有任何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第6条第5款规定,财产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基于所转让财产的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是应税收入。《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收入,应当按照扣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财产转让收入的余额计算和支付。该项目所称财产的原始价值,是指购买时按照规定支付的证券,购买价格和有关费用。那么,合理的费用是多少?该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是指股权转让产生的必要支出。《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5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股利,股利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应按比例税率适用税率是2%十。也就是说,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支出)Х20%
1.股权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从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位于西部地区的鼓励性工业企业按15%的税率减免企业所得税。遵守西部大开发政策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在实行15%的所得税率的同时,自治区的本地份额将减半;那些不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人将免缴自治区地方份额的70%的企业所得税。合伙股权投资企业的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合伙人的投资收入应实行20%的个人税政策,自治区按其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的50%给予奖励。股权投资企业,合伙人转让股权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转让收益,不依法征收营业税。
法律依据:西部大开发政策“促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的暂行办法”(新政发〔2010〕187号)。
2.出口生产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从2011年到2020年,对新建企业的出口占总销售额的50%以上(包括50%,下同),而现有企业的出口占总销售额的70%以上(包括下面的70%)对于出口生产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本地份额,但累计享受的期限不超过5年。
1.部分本地股份免征公司所得税
2.免征自用物业税
3.自用土地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
4.在受鼓励的自治区工业发展目录范围内的困难地区,在自治区新建的出口生产企业,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两免三减”政策,出口占总销售额的比例超过在减半期间,有50%的出口生产企业免于本地共享。
五,对于属于《国家鼓励西部大开发目录》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口生产企业,对新建企业的出口占总销售额的50%以上,现有企业占出口销售企业的销售比例超过70%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当地份额。
法律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区出口生产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的通知》(新政发〔2011〕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