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的兼职工作是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
原则上,有必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劳动报酬类别
但是,实际上,它们都是现金交易,没有考虑在内,因此无需纳税!
如果学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所得的报酬应根据“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则不能将个人所得税计入工资中。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服务报酬收入是个人每次获得的收入,按照固定税率或固定税率扣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税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少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固定费率将减少成本的20%。劳动报酬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是,劳动报酬收入异常高时,应缴纳保险费。
第一和第二层是不正确的,让我专业地发言,让大家理解:
非全日制收入应就劳务收入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而不是在第一层和第二层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收入涉及10个项目。各项收入的计算公式和扣除额不相同,劳务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是其中两种,因此计算方法和扣除额不同。
就您所说的2000工资而言,免征营业税,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4,000元以下扣除额为800%,4,000元以上扣除额为800%,税率为20%。应纳税额
(2000-800)×20%= 240您说实际上只有17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