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预扣义务支付给个人。
这里提到的“个人”包括海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应向在中国居住或无住所但在中国居住满一年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收入的个人支付依本法授予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居住不满一年,没有居住,没有居住,没有居住,但在中国居住不足一年的个人,来自中国的收入应按照本法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