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额为3500元。
新旧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比较研究
[摘要]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与原始收入进行了比较。税收标准方面,会计处理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本文首先分析比较了新旧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损失处理和减值确认的差异,并通过实例比较了所得税计算方法的差异。最后,它指出了新标准的重要性。
[关键词]会计准则所得税计算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等方面已经标准化。与旧准则相比,会计重心已从损益表的最初重心转移到资产负债表,这导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所得税会计处理方式的重大变化
在原标准中,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式有应纳税额和税效会计两种(包括延迟法和《债务法》),其中债务法是损益表债务表方法。旧企业会计准则在收入,费用确认和计量时间方面是指会计法和税法之间的差异。当采用应纳税额的方法时,时间差被视为永久性差异;当采用损益表的方法时,时间差被视为永久性差。当期所得税的影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递延税款是当期的,不直接反映对未来的影响,也不处理非时间性差异中的暂时性差异。新准则要求公司对临时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负债法。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首先根据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税法依据之间的暂时性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然后进行调整。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原始损益表债务法与新标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之间的差异如下:
(1)税项差异
旧标准使用收入报表作为会计重点。税项差异是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在口径和时间方面对收入和支出的确认和计量不一致。
新准则使用资产负债表作为会计重点。税项差异部分是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确认的资产和负债金额之间的不一致。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的计税基础和负债的征税。基本概念在此基础上引入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即,根据税法,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资产或负债的税基之间的差额。
(2)损失处理上的差异
中国现行税法允许公司将长期递延损失五年。账期后的所得税处理规定的旧标准本期不确认仍可以抵扣的损失。
新准则要求公司确认可在期末抵扣的递延亏损,并应抵扣可用于抵销可抵扣亏损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资产。通常称为当前确认方法,其后减少所得税的收益在损失年度确认。使用此方法,企业应判断未来五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可以在以后的营业期内完全转回,如果不能,则不应确认。
(3)减值确认上的差异
旧标准并未为递延借方计提减值准备。新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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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现在计算年度收入预算预付款以及年终结算和个人所得税的支付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