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打包 个人所得税-债权打包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1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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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1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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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处置债权的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处置债权的成本=个人购买“打包”债权的实际支出×当前处置债权的账面价值÷“打包”

“打包”债权是什么意思?

打包索赔是指索赔的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9条除以下情况之一外,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1)根据合同性质不可转让;

(2)未经双方同意不得转让;

(3)依法不允许转让。

扩展配置文件:

个人权利要求可以转让,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必须有一份有效的索赔转移合同。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转让具有无效主张的其他人,或转让具有无效主张的其他人,是转让的对象。

其次,转移的权利要求必须是可转移的。根据法律规定,有四种类型的合同权利无法转让。

根据债权人权利的性质,第一类不可转让,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的债权人权利和通过特定身份关系继承的债权人权利。

第二类是属于从属权利的主张。从属权利根据主要权利的转让而转让。如果从属权利和主要权利分别进行分类和转让,则本质上是不允许的。

第三类是根据合同双方的约定不可转让的索赔;第四类是不能依法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能转让。

值得注意的是,债权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方协议和合同性质的情况下,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债权人应将债权人的转让通知债务人该通知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