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除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外孙,孙子女,兄弟姐妹等外,向他人赠送的免费礼物应按照“国务院财税部门”,税率为20%。
如果接收者已经拥有房屋5年并且是家庭中唯一的人,那么再次出售房屋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接受捐赠房屋的一方不满足第五年的唯一条件并出售房屋,则必须承担房屋价格减去赠品成本的费用,差额为20%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