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提问时间:2020-05-01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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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1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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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有多少项?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对象:

1.工资和薪金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

第三,企事业单位承包和租赁业务收入

4.劳务收入

五,手稿收入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利息,股息,红利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

10.意外收入

11.其他收入

我国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哪些! 快

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获得的以下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省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项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

(2)国家发行的国家债务和金融债券的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退休金和救济金;

(5)保险赔偿;

(6)军事转移费和遣散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辞职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

(8)各国大使馆,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馆和领事馆其他人员的收入,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予以免税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中规定的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

此外,《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项目在获得批准后可减免个人所得税:

(1)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收入;

(2)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

(3)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税措施。

目前中国有哪些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

对个人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共有11个具体税收项目,包括工资和薪金,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经营收入,劳动报酬。收入,酬劳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股利,股利,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和意外收入,是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应税所得。要求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地方,通常是指工资收入,劳务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股息,股利,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和意外收入。

(1)工资收入

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在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或受雇的个人所获得的与任用或雇用有关的薪水,薪金,奖金,年终薪金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其他收入。 。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性收入或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性收入的补贴和津贴:

1.仅儿童津贴;

2.公务员薪金制度的执行不包括基本薪金总额,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品津贴的补贴;

3.育儿补贴;

4.旅费津贴和伙食津贴(指根据财务部门的规定,个人由于工作而在市区和郊区工作,不能工作或返回晚餐,并且确实需要外出就餐,根据实际用餐次数错误,按按规定标准支付的伙食费,但不包括单位以伙食费名义向职工支付的补贴和津贴。

关于职工从企业取得的工资待遇,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劳动报酬收入

劳务报酬是指从事设计,装修,安装,绘图,实验室,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演讲,新闻,广播,评论,书画,雕刻,电影和电视的人员,录音,表演,表演,广告,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和其他劳务服务的报酬。个人作为企业董事获得的董事费收入,也具有劳动报酬的性质,对劳动报酬产生的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区分收入与劳动报酬与工资和薪金的基本标准是就业与就业之间是否存在关系。劳务报酬是指个人因独立从事某种技能并提供某种服务而获得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之间没有雇佣关系或雇佣关系;工资是个人非独立劳动,是从他工作的单位获得的。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有雇佣关系。

对于个人从企业获得的个人服务收入,企业应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所获得的收入。

对于个人从企业获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企业应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利息,股利和股利所得

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是指拥有债权和权益的个人所获得的利息,股息和股息。利息是指通过购买或持有各种债券赚取的利息。股利和股利是指拥有股权的个人获得的股利。其中,按一定比例支付的每股股息称为股息;根据应分配且超过股息的利润,它们称为股息。

对于个人从企业获得的利息,股息和股息,企业应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物业租赁收入

财产租赁收入是指个人租赁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所获得的收入。

对于个人从企业获得的财产租赁收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财产转让收入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所得的收入。

对于个人从企业获得的财产转让收入,除股票转让收入外,企业应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VII)意外收入

意外收入是指个人获胜,获胜,获胜和其他意外收入,包括个人参加企业组织的奖品销售等活动所获得的奖金。

对于个人从企业获得的偶然收入,企业应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企业承包和租赁业务收入

来自企业的承包和租赁业务收入是指个人承包业务,租赁业务的收入以及从分包和转包中获得的收入,包括承包商和承租人的工资和薪金性质。按月或按订单收入。在特定的税收计算过程中,应处理两种情况:

个人承包和租赁后,将企业注册更改为个体营业户,那么企业的承包和租赁业务收入实际上就是个体营业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租赁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一种是,在个人订立合同和租赁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则承包商或承租人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承包商和承租人对企业的经营成果没有所有权,仅根据合同(协议)从企业取得一定的收入,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工资和薪金项目征收。;二是承包人或承租人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向企业缴纳合同费或租赁费后,经营成果属于承包人或承租人,从企业取得的收入对于租赁所得,企业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项目有哪些?

(二)乡(含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和章程,作为具有奖励或者奖励的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具有利息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关于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5条规定:“个人从教育储蓄中获得的利息,以及由个人决定的其他特殊储蓄存款或特殊储蓄资金存款财务部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5.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颁布的专门法律,对那些对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的人,一般不指其他补贴国务院批准,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免税补贴和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院士免税额和院士免税额),免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即由于某些事件或原因而对雇员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应按照以下规定代扣福利费:国家有关规定或用工会基金支付给雇员的临时困难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7.养​​老金和救济金(指民政部门向个人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8.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偿免征个人所得税。

9.军事人员的过境费和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0.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和辞职费费用,退休金,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1.免于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的所得税免征个人所得税。

12.企业和个人按照州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实际支付给指定金融机构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为:不包括在个人的当前薪水中,工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比例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应计入该人的当期工资和薪金收入,并个人所得税应计算。个人收到最初提供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基本养老保险金后,免征个人所得税。

13.根据国税发〔1999〕43号的规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的个体经营收入和劳务收入。 ,从事独立劳动的自雇人士获得认证

自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之日起,个人所得税可免税3年;但是,在第一年免税期届满后,县级以上的税务主管部门将逐年审查免税的主题和范围。豁免1至2年。

14.根据国税函发(1997)087号的规定,征地单位在征地过程中支付给土地承包方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15.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不予赔偿。受害人依法获得的赔偿。

16.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下列补贴,非工资性工资的法律补贴或不属于纳税人税项的项目的收入自己的工资

免税:仅子女津贴;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执行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品津贴的补贴;育儿补贴;旅行津贴,伙食津贴(指财务部门的规定)如果某人在市区或郊区工作,无法工作或不能再上班吃饭,但确实需要外出就餐,则将根据实际的用餐次数支付实际的用餐费用。

17.根据财税字(1998)061号的规定,个人从上市公司股票转让中获得的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18.根据国税发(1994)127号和财税字(1998)012号的规定,个人购买社会福利奖品,捐赠彩票和体育彩票,并暂时免收社会福利金。一次超过一万元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一万元的,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9.根据(94)财税字第020号规定,以下所得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各种非法和犯罪行为的报告和协调调查给予个人奖励;个人按照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程序和代扣费用;

个人使用的个人转让超过5年,并且唯一收入来自家庭生活;达到退休年龄和退休年龄,但由于工作需要而适当延长退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具有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和学者),其在延长退休期内的工资和薪金收入被视为退休工资和退休工资,并免征个人所得税。

20.根据《财税字》(1999)第278号的规定,为鼓励个人购买住房,纳税人出售自己的房屋并计划在出售后一年内以市场价格购回房屋。现有房屋的出售。根据购回房屋的价值,可以免征全部或部分的住房个人所得税

21.根据国税发〔1999〕125号的规定,科研机构(指根据中办办发〔1997〕326号的规定设立的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审批机构。 ),大学和大学(指全日制普通大学,包括大学

以及高等职业学校)以股份或资本比率及其他形式的股权形式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技人员(科研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的正规雇员时需要)个人报酬,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2.根据(80)财税外字第196号规定,以下来自海外的外汇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来自海外的华侨进入海外汇款以在中国养家糊口;从海外继承外汇结转;取回美国资金汇出的未冻结外汇

扩展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几项可能会被削减个人收入批准后征税。政府决定:

1.残疾人,寡妇和烈士的收入;

2.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

3.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免。国税函(1999)32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的残疾人,丧偶者和烈士的收入仅限于劳动收入,

具体收入项目为:工资,薪金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企业事业单位承包和租赁业务收入;劳务报酬收入;薪酬草案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的报酬可以根据应纳税额减少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