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利息税:100%计入中央国债(从2008年10月9日起暂时免税)
个人所得税-其他个人所得税:中央财政部60%,省级财政部15%,市(区或县)级财政部25%;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1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按扣缴的税款缴纳2%的手续费。关于缴纳2%手续费的使用和分配,《国税发〔1995〕17条》第十七条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行办法》规定。缴税,支付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以将其用于扣缴费用,并奖励在扣缴和扣缴方面做得很好的纳税人。人力所得税的管理现已纳入《税收征收管理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代扣代缴税款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扣代缴(以下简称三代)管理,关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财税[2005] 3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的代扣代缴管理和征费。本文第6条第六段规定,“三代”单位取得的规费收入应当单独核算,并计入“三代”管理费的单位收入,有关人员也可以适当地予以奖励。这是对第三代税收处理费的含义和分配原则的最新规定,所有单位都应执行。
2017年个人所得税表格:
注意:
1.此表中所列的含税距离和非税距是根据税法规定扣除相关费用后的收入;
2.含税税率适用于纳税人支付的工资和薪金收入;不含税的税率不适用于他人(单位)代表该税支付的工资和薪金收入。
1.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公式):
应付的个人所得税=(工资收入-个人扣除个人所得税3500所支付的四种保险和一金的金额)*税率快速计算
这是一个示例:
应付个人所得税= 8820 * 20%-555 = 1209
扩展配置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8号总统令)(以下简称“税收”法律)从2011年9月1日起生效实施。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规定,与实施有关的具体问题公布如下:
1.薪金和薪金收入扣除额及税率的应用
(1)纳税人在2011年9月1日(含)之后赚取的实际工资和薪金应采用修订后的扣除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1)来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2)纳税人在2011年9月1日之前赚取的实际工资,不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之后存入仓库,应在税法修正案之前扣除费用。应用税率表计算并支付个人所得税。
2.计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个体工商户,个体所有者和合伙投资者(合伙人),在产生生产和营业收入之后,修订后的税法将适用于减免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二)。
根据税法,法规和文件,应首先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计算年度应纳税额。2011年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8个月的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相应税率-快速计算扣除)×8/12
的接下来四个月的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相应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4/12
年应交税费=前8个月应交税金+接下来4个月应交税金
纳税人应在年底后的三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应纳税额,并进行结算。
3.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按照本公告第二条的规定执行。
4.本公告将于2011年9月1日起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税率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附在《税率表1》和《税率表》上。同时取消2英寸。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