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是个人承诺而不是单位承诺,则在支付薪水时已征税,
借款:行政费用/薪金
贷款:应付税款/预扣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交税时,请借:应交税款/预扣个人所得税
首先,我认为您编译的条目有问题。正确的条目如下:
应计薪水的会计分录:
借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员工薪酬-工资总额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支付薪水后的会计分录:
借款:员工应付薪金总额
贷款: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部分由个人支付)
其他应收款-应急基金(个人付款的一部分)
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存款
用于社会保障的会计分录:
借款: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社会保险(由企业支付)
销售费用/行政费用-应急基金(企业付款)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部分由个人支付)
这样,个人所得税不需要通过“其他应收款”进行过渡,而是直接反映在“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科目中。
在计算薪金的社会保障时:
借款:行政费用-工资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
借款:管理费-社会保障/公积金
贷款:员工应付款的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部分
-单元部分
支付工资时:
借:雇员应支付的实际金额+税额
贷款:银行存款实际金额
纳税时(纳税申报后直接从银行帐户中扣除)
借:应纳税额-应交个人所得税
支付社会保障公积金时(发送了社会保障公积金清单,其中个人和公司承担了每只熊的多少,也将直接从银行帐户中扣除)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障/公积金个人+公司部分
贷款:银行存款个人+公司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