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个人所得税法》所列项目外,其他奖金补贴均需缴纳个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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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条以下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中国人民解放军之上的省级人民,部委和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在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项。;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由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上级单位签发。解放军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健康,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税收法》第八条第八条所述个人收入的范围:10)意外收入是指个人获胜,获胜,获胜和其他意外收入。因此,如果您的“治理环境奖金”是由省政府颁发的,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的规定,则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由市政府核发的个人所得税,应按“附带所得”项目缴纳,税率为20%。
它取决于政府授予的级别和授予的项目,以确定是否需要征税。
以下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外国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项组织和国际组织;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退休金和救济金;
五,保险赔偿;
第六,军事服务调动费和遣散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退休金,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
8.各国大使馆,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馆和领事馆其他人员的收入,应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予以免税;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定规定了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
如果政府奖金是由省级政府颁发的,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由市政府核发的个人所得税,应按“附带所得”项目缴纳,税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