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代表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的单位,应当结合其月工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在应计补充医疗保险时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则无需在报销时重复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您在提款时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则需要在报销时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