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个人所得税以“财产转让”所得为基础,并按20%的税率征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转让股份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可以扣除转让中不必要的费用。
您可以参考翠微股份的操作,该收入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持股委员会预扣):“员工持股委员会清算期间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主要基于关于经翠微集团批准收购翠微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会所持有的股份(海国资发〔2009〕233号),同意收购翠微股份有限公司4380万股。在此基础上,根据对翠微股份有限公司从评估基准日至2009年9月30日的收益实现评估,总价为195,250,700元,折合4.45元/股。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将根据会员持有的股份数支付税后股权转让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