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降低工资,社会保险将减少计算。只要各种补贴和奖金的工资超过1600元,无论各个单位的目的如何,都将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3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免税额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根据税法第4条第3项提及的国家统一法规颁发的补贴和津贴是指政府特殊津贴。按照国务院规定发行,院士津贴,高级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和津贴。
因为支付给员工的餐费的单位补贴不在规定的免税范围之内,因此必须将其与工资结合起来以缴纳个人所得税。
补贴和补贴取决于具体情况,有些需要支付,有些不需要支付。如交通补贴,汽车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午餐补贴等,必须包括在工资中并征税。但是,仅不需要支付儿童津贴,退休金和救济金。特别注意膳食津贴,旅行津贴应根据情况而不同:不是每个人都有,只是因为工作的个人性质才不需要支付膳食津贴,如果每个人都被视为午餐津贴,必须付款。旅行补贴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免税:1.非个人旅行,但商务旅行。2,补贴标准符合商务旅行消费标准。3.需要提供详细的旅行人员,时间,位置,内容和其他条件。
其中有一个发票部分,可以用作金融旅行费用,而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补贴和补贴是工资的一部分,应与工资一起纳入个人所得税基础。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第4条工资总额由以下六个部分组成:
(1)每小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3)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费和加班费;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8条津贴和补贴是指由于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而支付给雇员的津贴,以及为确保其工资不受价格影响而支付给雇员的价格补贴。
(1)津贴。包括:补贴雇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健康津贴,技术津贴,年龄津贴和其他津贴。
(2)价格补贴。包括:支付的各种补贴,以确保员工的工资不受价格上涨或变动的影响。
补充:
您说,有可能,但没有错,只要您的财务使这笔费用成为费用,但前提是您可以提供开户发票。
如果没有发票,则将其视为补贴,无论是否与工资一起支付,都必须将其与工资一起计入个人所得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