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不纳税。国威公司A在国外。由于他在A公司获得劳务报酬,因此他应根据A公司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提交个人所得税。
判断标准:
1.居住标准:依据通常是指公民长期居住和居住的主要地点。该住所分为永久住所和惯常住所。个人所得税法中提到的“住所”是税法的特定概念。它不是指住所和住所,而是指:“由于户籍,家庭和经济利益在中国的惯常住所”。可见中国采用的居住标准是惯常居住标准。该标准的采用将中外人员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同胞以及居住在该国的中国公民区分开来。
1.户口:通常称为户口。中国公民通常在中国有户口,但是在中国居住的外国人也被包括在中国的户籍管理中,因为他们已经获得了长期居留证和临时居留证范围,但由于他们的家庭或主要经济利益不在中国,因此通常不认为他们在中国居住。
2.经济利益:通常会考虑诸如个人主要财产和商业活动中心之类的因素。vmery.net
3.惯常住所:惯常住所是确定纳税人是居民还是非居民的法律标准,并不涉及实际住所或特定墓葬中的住所。如果由于学习,工作,家庭访问,旅行等原因在中国居住的人,在病因消除后,中国必须是纳税人的惯常住所。
其次,居住时间标准:居住时间是指个人实际在该国居住的天数。在中国规定的时间标准是在中国居住一年,这意味着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居住365天的人是居民纳税人。对于在居住时间内(即一个纳税年度内)的临时离境,一次离境不得超过30天,或累计离境不得超过90天。连续计算,无需扣除天数。
区别:
1.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并在中国居住了整整一年的个人。为了有效地行使税收管辖权,根据国际惯例,中国使用居民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常用于居民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分类。
2.非居民纳税人是指没有住所或没有在中国居住或没有住所但在香港居住少于一年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