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个人所得税税制比较-中美个人所得税吐槽

提问时间:2020-04-30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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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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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与美国比较哪个高

一般来说,美国较高。首先,个人所得税是美国的主要税种,而我们的主要税种是所得税类别中的流转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中的增值税。其次,就个人税收的征收和管理水平而言,我们远远落后于美国。因此,即使税率大致相同,我们个人的实际税负也较低。第三,美国个人税收的总体税率确实高于我们目前的水平。

个人所得税 在美国和在中国有什么不同

1.税率

(1)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有两种税率:一种是过高的累进税率,另一种是比例税率。一个对于

的工资,适用3级到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于个体工商户,适用5%至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其他类型的收入,例如稿酬,劳动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均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一个

(2)美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法以四种不同的报告方式规定了纳税人所有应纳税所得额的税率。相同税率的税率相同,范围为10%达到35%。一个

2.及时调整阈值

(1)中国从1980年9月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月起征点为800元人民币;它在2005年10月调整为1600元,间隔了25年。在此期间,中国的经济被颠倒了变化,居民的收入与以前不一样; 2007年增加到2,000元,中间差了大约两年。到2011年,征税点增加到3500元,相隔四年。一个

(2)根据立法方法,美国国税局从1981年开始调整了个人所得税(也称为减免)的起征点,所使用的指标可能是价格变化和经济状况。货币购买力的影响。

的目的是使个人所得税能够根据各种指标调整货币的购买力,从而消除通货膨胀对居民生活水平的影响。同时,这可以减少对税率的频繁调整。在美国,每年的起点通常为7,500美元。一个

3.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1)在中国,按月收取当前的工资(特定行业除外),对个体工商户按年收取。换句话说,一旦计算并征收了大多数人的工资和薪金,如果少了,就必须补足;如果多付,就不能退还。这是因为中国税法没有规定普通工资的任何补偿。一个

(2)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按月预缴,并在一年内结清。采用年度个人税收申报系统,每个人根据婚姻和家庭条件选择申报类型:未婚单身,已婚合并,单独结婚和四种家庭申报。每个纳税人都有一个唯一的社会保险号码,所有收入申报信息都在该号码下收集。

每年年底,雇主向员工寄出两份雇员的收入,一份给雇员,另一份给国税局,详细说明雇员的收入和预扣税款税。人们可以根据此表格和其他收入条件进行申报,可以获得更多退款和更少的补助金。一个

4.个人所得税评估模型

根据税制的设计和收取方法,个人所得税可分为三种:综合税制,分类税制和综合税制。一个

(1)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税制,使用不同的扣除标准,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税收方法,将个人获得的各种收入分为11类。一个

(2)美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全面的所得税制度,这是一种在扣除法定门槛(免税额)和成本后对所有纳税人的全部收入进行征税的方法。综合所得税制度考虑了纳税人的综合收入水平和家庭负担。它可以反映出纳税人的全面纳税能力。

中国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为什么差那么多?美国最高才35%,中国要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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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采

美国的个人税制是一个综合体系,而中国的个人税制是一个分类系统。

集成系统的最大优点是,它可以完全反映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并且符合税收公平原则;收入汇总相对简单。真正反映美国税收制度公平性的是针对不同人群设计不同类型的费用的设计。标准中,针对穷人的年度纳税申报季节,针对穷人,扣除后基本不交或几乎不交税,通常多交些税可能要退还一部分,有关美国税收申报的细节先前的答案非常详细。美国税制已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纳税。

但是,公平和复杂性从来都不是密不可分的。最公平的是为每个人设计不同的免税额和减免额,但是这种税收的复杂性和成本是难以想象的。甚至美国的公平税制也是如此复杂,以至于有数百种申报表。为了让纳税人知道如何填写表格,特别发布的说明长了几英尺。更不用说从联邦政府到县政府的个别税法,实施细则,修正案等。这不是普通人可以独立声明的事情,他们需要依靠专业人士来提供帮助。

因此,美国综合体系的弊端过于复杂,收缴和管理成本很高;对纳税人的素质有更高的要求。

分类系统的优缺点与综合系统恰恰相反。根据分类制度的

个人所得税,并非所有纳税人的收入都应缴纳个人税。通常,采用枚举方法,对枚举范围内的收入征税,不属于该范围的收入不需要征税。分类系统基于收入。根据收入类型,确定是否需要征税。必要时,根据所得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在中国实施分类系统的优点是简单,征收和管理成本低,以及对纳税人素质的要求低。缺点也很明显。税法规定了太粗的界限,扣除标准是一刀切的做法,导致严重的收入调节功能缺失,难以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只关注单身收入的调整。即使两个人全年的收入相同,由于收入项的不同,应纳税额也不同。甚至总收入和收入项目都是相同的,只是每个月获得的金额不同,应纳税额也不同;在扣除方面,未考虑纳税人的家庭状况,育儿和maintenance养关系。结果,个人税制受到了公众的批评,对个人税制改革的呼声并不固定。在综合税制中增加个人税要素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道路也是中国个人税制改革的目标。

通过以上分析,从公平和收入分配的角度来看,综合制度显然具有优势,因此,中国个人税制改革的方向也就是增加综合制度的要素。这是否意味着集成系统优越?我们仍然需要继续讨论。集成系统的另一个缺点是调整针对个人收入的个人税项不灵活。

个人税的功能是获得财政收入并调整收入分配。以上是根据收入调整功能对美国和中国的个人税制进行的分析。实际上,个人税也具有吸引资本和人才的功能,特别是在当前国家。所有人都面临一个共同的背景:全球化。

传统上,各国的个人税收政策都侧重于国内收入分配,但是现在有必要考虑其他国家的个人税收政策,因为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各种壁垒越来越多,人才出行更加方便,频繁。人才越多,他们的流动性就越高,资本比劳动力的流动性就高。如果一个国家的税率高,资本和人才将流向低税率的国家。结果,它不仅不能实现收入分配的目的,而且白白浪费了资金和人才。因此,各国都在考虑吸引和保留更多的资本和高素质的人才,增强自身的税收竞争力是其中的战略之一。

个人收入可以简单地分为两个主要部分,劳动收入和资本收入。为了提高国家的个人税收竞争力,个人税收改革的趋势是降低最高边际税率和降低税率水平,从而使高素质的人才减轻劳动所得税负担;另一个趋势是实施个人税收优惠政策以获取资本收益,甚至完全免税。在全面税制下,收入的性质没有区别,也不可能灵活地为某些收入分别提供税收优惠。因此,为了避免留出大量资金,必须减轻资本税。开始介绍分类要素,并对资本收益实行单独的税收优惠。

无论是综合系统还是分类系统,就系统本身而言,很难说出哪个更好。每个国家/地区都使用每种系统,而税收模式的最初选择主要是由于各种历史事故造成的。由于系统惯性而创建和继承的因子现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北美国家(例如美国和加拿大)通常将个人税进行整合,但是许多条款也纳入了分类的特征,例如仅对资本收入实行低税率;以分类系统为主要特征的欧洲国家也已经开始具有综合因素,例如允许各种类型的收入损益相互抵消;因此,采用了更为通用的国际混合分类系统。

中美税法制度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的区别,大概的谈一下就行,不用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