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领导者是对的,原始单位应停止转移并将该关系转移到新单位。旧单位不应该支付您社会保险。已移除。
51位税务专员结合案例为大家解答:
原始单位:A公司根据张三事先提供的特殊附加扣除信息实施税款预扣,并根据累积预扣法累计计算,然后预扣并缴纳个人税。
失业期:在此期间,张三没有薪水或薪金收入,也没有任何单位预扣或预扣个人税。
新单位:B公司根据张三提供的特殊附加扣减信息实施个人预扣税,根据累积预扣方法累计计算,然后预扣并缴纳个人税。应该注意的是,B公司没有张三以前的工资信息,因此累计预扣款是从9月开始计算的。
乙公司代扣代扣代办张三个人所得税780元。
2020年的结算和付款:在整个2019年,A公司和B公司累计为张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50 + 780 = 1230元。
当他失业时,张三没有收入,但是存在特殊扣除(个人支付社会保障)和特殊的额外扣除。
根据相关规定,张三需要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结清款项,并申请退还510元的个人所得税。
雇主有法律义务为雇员支付社会保障,不支付社会保障是违法的。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公民的义务。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违法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每个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并在中国居住了一年的人都从中国和国外获得,在中国没有住所,没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在中国居住不足一年并在中国境内获得收入的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根据《税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提交纳税材料, ),百个税务机关应下令在纠正的期限内,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税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未作纳税申报,因此未缴或未缴税款,税务机关应追回未缴或未缴税款。罚款和逾期付款的,处以不超过所缴税款50%但不超过税款五倍的罚款。这种处罚是行政处罚。如果违法行为的程度不及犯罪程度高,则无需将税务机关的处罚移交给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