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征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以下非工资和薪金性质的补贴和津贴不属于纳税人自己的工资和薪水的一部分,不予征税:
1.仅儿童津贴;
2.公务员薪金制度的执行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津贴差额和家庭副食品补助的补贴;
3.育儿补贴;
4.旅费津贴和膳食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4条:《税法》第4条第4条提到的福利费是指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社会组织用工会基金支付给个人的福利费或生活补贴。
因此,上述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生活补助费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
2.以下收入不属于免税福利费的范畴,应将其纳入纳税人的工资和薪金收入中以计算个人所得税:
(1)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的各种补贴和从福利费和工会资金中支付给个人的补贴;
(2)所有补贴和从福利费和工会基金支付给单位员工的补贴;
(3)购置的汽车,住房,计算机等个人的生命不是临时性的补贴。
公司的福利费是否应免征个人所得税,应根据上述税法征收。
需要。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1,薪水,薪金收入
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个人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的收入。
这意味着,只要个人获得的收入与就业和就业相关,无论其单位的资本支出渠道如何,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都是工资和薪水收入应税对象。
2,劳务收入
劳务报酬是指从事设计,装修,安装,起草,测试,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演讲,新闻,广播,翻译,审阅,书画,雕刻,电影的个人和电视,录音,视频,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理服务和其他劳务服务。
扩展数据
税率:
改革后,原先为营业税缴纳的增值税改为了增值税。增值税分别提高了两个低税率,分别为6%(现代服务业)和11%(运输业)。
根据上海试点的经验,改革后企业的税收负担有所减轻。营业税是根据全部收入计算的。改为增值税后,可以扣除一些费用和支出,这实际上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对于
综合收入(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将使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并按月应税收入计算税金。税率根据个人每月工资和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等级。最高级别为45%,最低级别为3%,共7个级别。
比例税率。对个人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并按20%的比例税率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