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由于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单位以现金,报销等形式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收入,均视为公务车补贴所得的个人收入,对“工资”项征收个人所得税和工资收入”。在具体的计算中,如果汽车用户从单位获得的补贴收入按月支付,则当月100个汽车用户的“工资薪金”收入算作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是与当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合并后计算的。例如,如果汽车使用者每月获得1500元的汽车补给,而工资收入为2500元,则应缴税(1500,2500-1600)×15%-125 = 235;,您应该先在三个月内平均分摊汽车补偿费,平均为1500元/月,然后将其与您的工资结合起来确定适用的税率15%。= 6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