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个人税项的特殊补充扣除包括:六项儿童教育,继续教育,严重疾病的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老年人抚养特别扣除。
1.儿童教育
(1)纳税人子女的全日制学费支出应按每个孩子每月1000元的标准费率扣除。
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大学,本科生,硕士,博士教育)。
(2)父母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100%的扣除标准,也可以选择双方扣除50%的扣除标准。特定的扣除方法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
(3)如果纳税人的子女在中国以外的地方受教育,则纳税人应保留相关的学校教育文件,例如海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出国留学签证,以供参考。
2,继续教育
(1)在学位(学位)教育期间,应按每月固定的400元人民币扣减纳税人在中国继续教育(学位)的支出。同一学位(学位)的继续教育的扣除期不能超过48个月。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应扣减纳税人的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固定费用为3600元。
(2)接受本科学历或以下学位的继续教育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扣除条件的个人,可以选择由父母或自己扣除。
(3)接受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应保留相关证书和其他材料,以备将来参考。
3.大病医疗
(2)纳税人的医疗费用可以选择由他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的医疗费用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之一扣除。
纳税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应根据本办法第(1)条的规定分别计算。
4.住房贷款利息
(1)纳税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其自己或配偶在中国购买房屋。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发生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扣除额是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固定金额计算的,最长扣除期不得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的第一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后,其中一位可以选择从他们那里扣除。特定的扣除方法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
配偶在结婚前购买房屋而产生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即贷款的利息,结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间购房,购买者扣除100%的扣除标准,或者伴侣购买的每套房屋均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特定的扣除方法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
5.房屋租金
(1)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中没有自己的住房而产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根据以下标准扣除:
a,中央直辖市,省会(省会)城市,计划分开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b。除第一项所列城市外,市辖内户籍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每月减收1100元;在城市管辖范围内注册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可扣除800元。
如果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拥有自己的住房,则被视为纳税人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拥有的住房。
市辖区的户籍人口基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
(2)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中央直辖市的所有行政区域,计划分开的城市,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地区,州和盟)受雇于纳税人;纳税人没有雇用单位的地方,是税务机关接受其综合收入的结算和结算的城市。
如果夫妻在同一主要城市工作,则只有一方可以扣除房屋租金。
(3)房屋租金费用由签订租赁房屋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4)纳税人及其配偶不能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获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特殊额外扣除。
(5)纳税人应保留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等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6.抚养老人
(1)纳税人用于抚养一个或多个受抚养人的expenses养费应根据以下标准扣除:
一个。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每月固定扣减2000元;
b。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其子女及其兄弟姊妹分担扣除额,每个月人民币2,000元,每个人每月分担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它可以由家属共享或通过协议共享,也可以由家属指定。同意或指定分配的人必须签署书面分配协议,并且指定的分配优先于协议的分配。具体分配方法和金额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