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师的讲课费是根据个人服务收入计算的。
让演讲费为X
X <4000小时由
支付的个人所得税:(X-800)* 20%
X>在4000,有三种不同的税率:
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X *(1-20%)* 20%
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X *(1-20%)* 30%-2000
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X *(1-20%)* 40%-7000
薪金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的免税额为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纳税=整个月的应税收入*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实际工资=应付工资-四付税。
整个月的应税收入=(应付薪水-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人税按3500元/月的标准计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则其个人所得税应为(5000-3500)×3%—0 = 45(元)。[1]
了解工资收入和劳务收入是回答您的问题的关键。
教师在学校上课的劳动报酬被称为“工资收入”,而他在其他地方上课的劳动报酬被称为“劳动报酬收入”。
因此,我认为可以将员工的演讲费视为工资收入,因为可以理解,这是企业为他安排的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十九条,关于工资,工资性收入和劳务收入之间的区别:它属于非独立的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构,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任职和受雇而获得的报酬;劳动报酬是由独立从事各种技能并提供各种劳动服务的个人获得的报酬。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在就业和就业之间有关系,而后者则没有这种关系。 “您应根据“薪金收入”计算预扣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