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只能扣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部分,以及某些符合特殊优惠政策的项目(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福利费是企业给予员工的福利,当然不能扣除最好不要让您重新添加
关于企业所得税,新税法规定
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用中,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的部分可以扣除。
法律专业资格与减免税没有直接关系。个人减税与个人收入有关,这是扣除的基础。
根据“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附加扣除的类型和标准如下:
1.儿童教育:1000元/月/儿童;{2}继续教育:400元/月/人或3600元;
3.大病医疗:15,000 <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开支≤80,000(此期间的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扣除)
4.抵押利息:人民币1000元/月(最多240个月);
5.房屋租金:1500元/月或1100元/月或800元/月;
6.抚养老人:独生子女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2000元/月。
1.应付给职工工资的福利费应计算并在合并工资中缴纳个人所得税。
2.相关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个人收入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2)不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生活补助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福利费范围,应被纳入纳税人的“工资和薪金”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1)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的各种补贴和从福利费和工会资金中支付给个人的补贴;
(2)补贴和从福利费和工会基金中支付给单位雇员的补贴;
(3)个人购买汽车,房屋,计算机等的单位不是暂时生活困难的补贴。
扩展配置文件:
征收方式:征税对象。
1,法律对象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有收入的人和不在中国居住但从中国获得收入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在中国获得收入的外国人和香港人。孔来自澳大利亚和台湾的同胞。
2.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居住了一年的人是居民纳税人,应承担无限的税收责任,即,他应依法向个人支付在国内外获得的收入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人
没有居所或没有在中国居住或居住不足一年的人是非居民纳税人,并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仅对来自中国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