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2011

提问时间:2020-04-30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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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07:05
最佳答案

我国从1994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2011年9月1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们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

1500X3%+ 3000X10%= 345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45元

2011年的个税改革是什么时候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统令第48号

第十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2011年6月的中国自30日起采用,现已宣布,自2011年9月1日起生效。

2011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规定,公民月工资、薪金所得不超过3500元的部分不必纳

(1)∵小莉妈妈的月薪是6000元,

∴她本月应纳税:1500×3%+(6000-1500-3500)×10%= 145;

(2)根据问题的含义,将当月的工资和工资设为x元:

1500×3%+ 3000×10%+(x-3500-1500-3000)×20%= 395

解决:x = 8250。

答案是:145; 8250。

个税起征点 2011 什么时候实施啊

尚未实施,正在咨询该提案,以下为详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草案)的修正案,并征询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1年5月25日。

《中华民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1.第6条第1款修改如下:“工资和工资收入的余额,从每月收入中扣除3000元的费用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地修改了“所得税率表1”中的注释。

2.在第9条中,“ 7天内”更改为“ 15天内”。

3.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适用于工资和工资收入)修改为:

等级整个月的应税收入金额税率(%)

1不超过1500元的5%

2超过1500元到4500元的10%

3超过4500元人民币至9000元人民币20%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根据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从每月收入中扣除费用3,000元或扣除其他扣除后的余额。平衡。)

下面仍有许多文章需要修改,而不是一一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