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 30号):对于持有2016-2018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利息收入的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是通过将应纳税所得额的50%减去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的。赎回机构在向个人投资者支付利息时预扣税款。
3.铁路债券是指中国铁路总公司发行和偿还的债券,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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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2005年从一家证券公司购买了为期五年的铁路建设债券。当我收到2010年到期的本金和利息时,我发现我已经扣除了五年的个人所得税。我想问一下,债券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专业答案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第7款,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是指拥有债务和股本的个人所获得的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除国家发行的国债和金融债券利息外,个人获得的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利息,还应按照适用的收入税率20%缴纳个人所得税。 。您获得的铁路建设债券利息不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因此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其他债券的利息收入和公司收入按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通常为20%)计入应纳税总额,个人收入按20%计算。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有关地方政府利息收入的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债券如下: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二)地方政府债券,是指国务院批准,发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分立的市政府发行的债券。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关于通过《关于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获取利息收入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企业如下: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的利息收入将通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铁道部为主体批准发行的债券。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99号):“经国务院批准。 ,企业从中铁建设债券中获得利息收入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现在具有相关性通知如下:
1.企业应将持有2011-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的企业获得的利息收入减半。
2.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铁道部发行和偿还的债券。”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2015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2号):铁路建设有关问题大会纪要(国企发[2012] 80号)和国务院关于设立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 47号)关于债券利息收入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如下:
1.将持有2014年和2015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的企业获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发行和偿还的债券。”
III。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 30号):经国务院批准,投资者现已获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行的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如下:
1.对于持有2016-2018年发行的铁路债券的企业投资者所获得的利息收入,应将企业所得税减半。
2.应从2016-2018年持有持有铁路债券的个人投资者获得的利息收入的50%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向个人投资者支付利息的时代,赎回机构预扣税款。
3.铁路债券是指中国铁路总公司发行和偿还的债券,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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