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国外劳务的薪水标准由您与您的雇主协商确定。别人不可能清楚地知道。而且您的个人所得税应先在老挝缴纳,然后使用纳税证明返回中国,以声明中国的年度减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回华侨胞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海外华人是被指定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连续两年居住在居住国,两年内累计居住不少于18个月。(2)尽管中国公民没有在该国获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他们已经连续5年(包括5年)以上在该国取得合法居留权,并且在5年内在该国的累计居住地为不少于30个月。被视为海外华人。(3)出国留学(包括公共和自负盈亏)或出国执行公务(包括外籍劳工)的中国公民不被视为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国居住的个人,是指由于户口,家庭和经济利益而在中国惯常居住的个人。” 1。2004年,华侨仅对从中国境内获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7条,第28条,第29条和第30条的规定:华侨属于附加扣除的范围,并且扣除标准是2000 + 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