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加坡税收协定对个人所得税-中国新税法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30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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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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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个人所得税扣除情况?

根据现行的新加坡税收政策,您一年的总收入尚未达到个人所得税。但是您必须将您的年收入报告给税务局。

如果您是来自国外的工人,则公司每月只能暂时扣留少量税款。在确保您不必纳税后,公司必须退还原始金额。公司不能以税收的名义扣除员工的工资,因此不能退款。

您不需要纳税。向税务局报告后,税务局将向您发送一份文件,以证明您不需要缴税,或者您需要缴纳多少税。您必须保存这些文件。

税收协定中个人所得税相关问题

个人所得税必须按照“工资和薪金”缴纳。

首先,根据《中国-马来西亚(马来西亚)税收协定和议定书》第5条中关于常设机构的解释,建筑工地,建筑,组装或安装工程或与其相关的监督和管理活动是超过一个月的人被视为常设机构,因此这一次,外国人应根据中国在工作期间所赚取的收入的税法,按照中国的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次,这取决于他们是否在中国连续居住或累积居住超过183天但不到一年。《中国-马来西亚(马来西亚)税收协定》中的确定时间为183天。

如果不超过183天,则应遵循国税发[2004] 97号中的公式一:应纳税额=(当月内外工资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扣)×一个月内用此公式计算的已付工资÷当月国内外支付的总工资×当月工作日÷当月天。原因是,在中国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分家庭收入(该家庭收入不涉及家庭付款,而是所有来自家庭工作的收入)均应在该国内付款中征税,而外国部分则免税。

如果超过183天但不到一年,则应遵循国税发[2004] 97号公式2:应交税费=(当月应纳税所得额国内外应税收入×适用税额)快速计算扣除额)×通过该公式计算得出的每月工作天数÷每月工作天数。原因是在中国工作期间进行的国内付款(该国内收入不指国内付款,而是所有从家庭工作中获得的收入),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支付,都应征税。

这些外国人应到当地税务局进行注册,然后申报税款。您的公司对您支付的收入具有预扣和预扣义务。严格来说,海外部分没有任何预提和预提义务。但是,为防止税收流失,现任税务局将要求企业共同扣缴税款,并要求个人或公司在注册时,需要提供外国人的外国收入证明。

新加坡税制、个人所得税和公司税

新加坡税收制度简介

1.税收制度概述

2.主要税项

(1)企业所得税

1.纳税人

新加坡的公司纳税人分为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居民公司是指在新加坡成立或在新加坡从事业务活动的公司,其控制和管理在新加坡。通常,公司的控制和管理由公司董事会执行。因此,如果公司的董事会主要位于新加坡,则通常将该公司视为居民公司。居民公司与非居民公司在税收待遇上的差异主要在于股息的支付和避免双重征税的资格。居民公司支付给股东的股息必须扣除27%的税率。只有在国外的居民公司支付的税款才有资格获得抵免。

2.应税对象和税率

如果非居民进行的一部分生产和经营活动是在新加坡进行的,则所获得的部分利润与其在新加坡以外的业务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部分,应视为源自新加坡的收入。

(1)利息,佣金,费用或与任何贷款或债务相关的任何其他费用;

(2)特许权使用费,技术费和管理费;

(3)使用任何动产的租金或其他费用。

通常,无论是居民公司还是非居民公司,其税率均为27%。此外,新加坡的公司税还规定,在许多情况下,公司可以享受优惠税率。非居民公司在许多情况下可享受10%的优惠税率。预扣税率一般为27%。

新加坡不对公司资本收益征税,资本损失无法抵消。

3.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在新加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会扣除折旧,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符合要求的资本支出。扣除项目和扣除率(%)显示在表中(省略)。

股息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税制适用于股息的征税,也就是说,股东的股息收入已在公司一级缴纳了公司所得税的27%。因此,当股东缴纳所得税时,其股息收入可缴纳的所得税减少27%。

通常,任何经营亏损都可以无限期结转。

新加坡的《收入法》和各种双边税收协定都包含特殊规定,规定相互关联的经济实体之间的交易应遵守公平和独立的定价原则。税务机关有权出于避税目的而不是纯粹出于商业目的取消,修改或调整相关实体之间的价格。

美国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向纳税人发出纳税通知书后,无论他们是否有异议,纳税人都必须在1个月内根据纳税通知书中规定的税款缴纳税款。如果纳税人未能及时缴税,将被处以应纳税额的5%的罚款。从那时起,延迟期的罚款每增加一个月增加1%,最高罚款为税收延迟的12%。

(2)个人所得税

1.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两类: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居民个人通常是指居住在新加坡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新加坡居住或受雇超过183天的个人也被视为本纳税年度内的居民。

2.应税对象和税率

如果非居民进行的一部分生产和经营活动在新加坡进行,则所获得的部分与其在新加坡以外的业务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利润被认为来自新加坡的收入。

(1)与任何贷款或债务相关的利息,佣金,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

(2)特许权使用费,技术费和管理费;

(3)使用任何动产的租金或其他费用。

新加坡不对个人资本收益征税,资本损失无法抵消。

如果非居民个人所在国家/地区与新加坡有税收协定,则该非居民个人可以根据税收协定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减免税。

截至1994年12月31日的纳税年度内居民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表(略)。

新加坡居民可享受某些减免税的优惠。在1994年12月31日结束的纳税年度中,每个人都可以享受一次性减免年度应纳税额10%的税收。最高限额为600新元。

通常,非居民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按27%的税率征税;如果适用税收协定,则按照协议的规定征税。

在许多情况下,非居民个人可享受10%的优惠税率。

如果非居民个人在任何日历年在新加坡居住超过60天且少于183天,则其就业收入可按15%的税率征税。

的预扣税率通常为27%。

个人所得税年度为日历年。纳税人应在税务局计算税款后30天内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