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税收不区分行业,而是税项
1.营业税种植业,养殖业不需要营业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下列内容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限制如下:(1)第(1)款中的“农业”一词是指人工林,水产养殖,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2.财政部企业所得税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产品出口企业和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 49号)规定:加工行业的收入暂时免征企业所得税。这里的重点龙头企业有一定的限制,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是免税的,需要相关的批准。3.其他税种个人所得税乡镇企业职工和农民获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免征印花税城市土地使用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从事种植的农业企业应缴纳的税款:
1)增值税(免税),公司所得税,印花税;
2)办公场所要缴纳房地产税和土地税(免税)。
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税收政策
:1.合作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销售被视为对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者免征增值税。
2.对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买的免税农产品,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扣除13%。
3.农民专业合作社向该社会成员出售的农用薄膜,种子,幼苗,肥料,农药和农机具免征增值税。
4.农民合作社和协会会员签署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买卖均免征印花税。
2.具体救济措施
:1.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生产和加工的农产品,应视为农民自行生产和销售,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房屋免征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
3.如果真的很难按照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房屋的规定缴纳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则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报批并授予免征房地产税并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
4.免除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收入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5.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不收取临时就业保障费。
3.有关印花税的相关政策法规:
1.由国家规定的收购部门,村民委员会和个体农民签订的农产品和农产品的采购合同免征印花税; 2.免征农民合作社和社会成员签署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印花税
3.没有农业,林业,畜牧业和牲畜保险合同的贴花。其他应宣布并支付:资本帐簿,商业帐簿,购销合同和其他印花税。
第四,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业发展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除外)的企业的收入被免除或减少。
2.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适用于农业机械耕作,灌溉和排水,植物病虫害的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业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的营业税商业,家禽,牲畜,水生动物育种和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免征营业税。。
3.如果领先的农业企业,省级农业技术企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在依法纳税方面仍然有困难,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批准,并可以相应地减免遗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或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将土地使用权或合同(租赁)土地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村,农场和个体农民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
4.对于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的农村产业,即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理站,林业站,畜牧业和兽医生产站,水产品站,种子站,农业机械站,气象站,农民的专业技术协会和专业合作社,暂时不对企业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服务以及农民提供的其他服务所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5.从事种植,养殖和农林产品初级加工的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6.应当报告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县级以上政府确定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以及主要经营方式为会员自产自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地方税务主管部门批准。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可以减少或免征。
7.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和水利专项资金,用于为农村地区提供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和清洁服务的劳动收入。
8.将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或将土地承包(租赁)给个人或公司用于农业生产,并收取固定的合同费(租金),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农业生产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
9.对于因运输和城市建设而被征用农业用地的农民,其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
10.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从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自产自销农产品的收入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以下项目的企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豆,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培育新的农作物品种;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种植和种植;
5.饲养牲畜和家禽;
6.收集林产品;
7.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项目,例如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营和维护;
8.海洋捕鱼。
六。从事以下项目的企业,将其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
2.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七。减免税申报材料:
(1)实施前一年的减免税政策;
(2)“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3)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的原因,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