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各地区的情况有所不同。基本上,个人所得税不受两年的限制。现在有一些地区在两年后免收营业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如果出售的二手房超过五年不满足自用单用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免税条件,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通常是根据差额计算的,税率为20%。计算方法为:二手房个人所得税额乘以100元人民币=(二手房转让交易总价值-与财产有关的合理支出的原始登记价格)X20%。其中,相关的合理费用是指:已支付的房屋装修费;住房贷款利息支付;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缴纳的手续费和公证答复费。
一般而言,转让二手房交易应缴纳的税费:
1.买方应缴纳税款:
1,契税:房屋付款的1.5%(144平方米以上的部分需要3%,第一套房需要1%)
2.交易费用: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根据每个地区的具体规定
4.登记费和取证费:根据各区的具体规定,一般情况在200元以内。
其次,卖方应纳税:
1,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
2.营业税:差额* 5.5%(如果财产证明少于5年)
3.个人所得税:房地产交易获利部分的20%或房屋付款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