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8个人所得税新政-重庆市2018个人所得税新政策

提问时间:2020-04-30 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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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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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的起点是3500。个人所得税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适用于工资和薪金收入。我看到那张桌子很晕。

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个税新政策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的处理

您好,在过去的几个月中,新的税收政策仅实施了5000阈值和新的税率表。特别额外的扣除额暂时不会扣除,并将在2019年新税法正式实施后扣除。相关规定:《财政部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适用个人所得税扣除费和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 98号)1.关于适用个人所得税扣除费和税率的通知工资收入该人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和薪金收入,按5000元/月扣减,应纳税额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计算。对于2018年9月30日(含)之前取得的纳税人实际工资,应按照税法修改前的规定扣除费用。

重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5000元

2018年8月31日,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最新起征点和税率将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税法规定,此次修订后,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个人税的部分税率,并分别扩大3%,10%和20%的三级低税率,将25 %的税率将降低30%,35%和45%这三个级别的较高税率保持不变。

新税法规定,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应首先从纳税人的工资和薪金所得中扣除月收入5,000元,并经特殊扣除和法律裁定。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所得是根据纳税转换后的月所得税率表(适用于综合收益)计算并支付的,不扣除其他扣除额。

扩展配置文件:

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累积了183天的人是居民。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居民个人收入,应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纳税年度内无住所且未在中国居住,或无住所且在中国居住少于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最新出台个税

一,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工资性收入,扣除月收入3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个人所得税税率“的注释已相应修改。

2.在第9条中,“ 7天内”更改为“ 15天内”。

应纳税额=整个月的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整个月的应税收入=(工资性应付三险种和一金<个人承诺部分>)-3500

3.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适用于工资和工资收入)修改为:

系列

整个月的应税收入

税率

快速计算扣除(元)

1

当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税率为3%

0

2

当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税率为10%

105

3

当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税率为20%

555

4

税率为25%

1005

5

税率为30%

2755

6

税率为35%

5505

7

税率为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根据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从每月收入中扣除成本费用3500元或扣除其他扣除额后的余额。平衡。)

第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修改为:

系列

年应纳税收入

税率

(%)

快速计算扣除额

包括税级距离

不包括税级距离

1

5

0

2

10

750

3

20

3750

4

30

9750

5

35

(注:本表中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根据本法第6条的规定,从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中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