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重庆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30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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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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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重庆市个人养老保险有哪些标准

个人所得税是在扣除保险后计算的。

企业通常根据当地的社会基础(平均社会工资,通常每年调整一次)来支付保险费。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上限的上限是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最低基本付款是社会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上限的0.6倍是雇员平均工资的5倍。

医疗保险:个人2%,单位8%;

养老保险:个人8%,单位20%;

失业保险:个人1%,单位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为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为1%;

公积金:单位与个人的比例相同!

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重庆住房贷款怎样抵扣个人所得税

这不是个人所得税的抵押扣除,而是个人所得税的抵押利息扣除,这意味着抵押利息被扣除为税前扣除。这不是用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来抵消住房贷款。目前,它只是讨论阶段,尚未正式实施。

如果实行了抵押贷款利息扣除,则法老的工资将变为:如果

,如果法老的房子有100万元的贷款,那么这笔款项将在30年内还清。如果他选择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平均每月还款额约为5300元,其中利息支出约为4000元。

根据可以在税前扣除贷款利息费用的情况:

最终纳税= 721 * 3%-0 = 21.63元

老王先生本来应该交389.2元的税,现在只需要交21.63元,少交367.57元。收到的工资也比以前增加了4.69%。

住房公积金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前住房公积金的扣除标准不超过上年职工平均月工资的12%。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 10号,全文有效):

……

2.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精神,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管理中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住房公积金管理意见》(建监[2005] 5号),允许个人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超过该雇员上一年平均月薪的12%的范围。单位和个人从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其工作所在城市上年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各地的有关规定。

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其超出部分计入个人的当期工资和工资收入,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9重庆个税计算器,计算专项附加扣除哪个可以算?

2019年个人税项的特殊补充扣除包括:六项儿童教育,继续教育,严重疾病的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老年人抚养特别扣除。

1.儿童教育

(1)纳税人子女的全日制学费支出应按每个孩子每月1000元的标准费率扣除。

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大学,本科生,硕士,博士教育)。

(2)父母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100%的扣除标准,也可以选择双方扣除50%的扣除标准。特定的扣除方法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

(3)如果纳税人的子女在中国以外的地方受教育,则纳税人应保留相关的学校教育文件,例如海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出国留学签证,以供参考。

2,继续教育

(1)在学位(学位)教育期间,应按每月固定的400元人民币扣减纳税人在中国继续教育(学位)的支出。同一学位(学位)的继续教育的扣除期不能超过48个月。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应扣减纳税人的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固定费用为3600元。

(2)接受本科学历或以下学位的继续教育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扣除条件的个人,可以选择由父母或自己扣除。

(3)接受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应保留相关证书和其他材料,以备将来参考。

3.大病医疗

(2)纳税人的医疗费用可以选择由他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的医疗费用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之一扣除。

纳税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应根据本办法第(1)条的规定分别计算。

4.住房贷款利息

(1)纳税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其自己或配偶在中国购买房屋。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发生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扣除额是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固定金额计算的,最长扣除期不得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的第一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后,其中一位可以选择从他们那里扣除。特定的扣除方法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

配偶在结婚前购买房屋而产生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即贷款的利息,结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间购房,购买者扣除100%的扣除标准,或者伴侣购买的每套房屋均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特定的扣除方法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

5.房屋租金

(1)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中没有自己的住房而产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根据以下标准扣除:

a,中央直辖市,省会(省会)城市,计划分开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b。除第一项所列城市外,市辖内户籍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每月减收1100元;在城市管辖范围内注册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可扣除800元。

如果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拥有自己的住房,则被视为纳税人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拥有的住房。

市辖区的户籍人口基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

(2)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中央直辖市的所有行政区域,计划分开的城市,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地区,州和盟)受雇于纳税人;纳税人没有雇用单位的地方,是税务机关接受其综合收入的结算和结算的城市。

如果夫妻在同一主要城市工作,则只有一方可以扣除房屋租金。

(3)房屋租金费用由签订租赁房屋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4)纳税人及其配偶不能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获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特殊额外扣除。

(5)纳税人应保留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等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6.抚养老人

(1)纳税人用于抚养一个或多个受抚养人的expenses养费应根据以下标准扣除:

一个。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每月固定扣减2000元;

b。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其子女及其兄弟姊妹分担扣除额,每个月人民币2,000元,每个人每月分担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它可以由家属共享或通过协议共享,也可以由家属指定。同意或指定分配的人必须签署书面分配协议,并且指定的分配优先于协议的分配。具体分配方法和金额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

(2)本办法所称的被抚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年满60岁且子女均已死亡的祖父母和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