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都需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并在中国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必须按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没有住所,没有在中国居住或没有住所并且在中国居住少于一年的个人,应就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均符合上述条件。
关于临时离境问题,实施条例规定:“在《税法》第一条第一款中,在中国居住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居住365天。离开,不扣除天数。
前款所述的临时离境是指纳税年度内的离境不超过30天或累计累积不超过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