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
第4条以下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国外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项组织和国际组织;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退休金和救济金;
五,保险赔偿;
第六,军事服务调动费和遣散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退休金,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
8.各国大使馆,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馆和领事馆其他人员的收入,应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予以免税;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定规定了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
网友您好,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规定:“工资收入是指工资,工资,奖金,年终工资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就业有关的其他收入。他说:「根据税务部门的解释,假期储蓄属于薪金和薪金收入,应按当月的薪金和薪金收入征税。福利收入:在假期期间,一些雇主将为雇员提供除正常工资和薪水以外的各种福利。这种福利收入是多种多样的,包括现金,实物,甚至各种休闲活动。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福利费,养老金,救济金和其他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明确了福利费的范围:“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述的福利费,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扣留的福利费或工会基金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津贴。 “因此,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收入才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福利收入,包括实物,应转换为现金收入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