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月收入3500元。
我国的居民被扣除2000元,称为免税额。
重庆市2010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2000元人民币。
5000元
2018年8月31日,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最新起征点和税率将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税法规定,此次修订后,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个人税的部分税率,并分别扩大3%,10%和20%的三级低税率,将25 %的税率将降低30%,35%和45%这三个级别的较高税率保持不变。
新税法规定,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应首先从纳税人的工资和薪金所得中扣除月收入5,000元,并经特殊扣除和法律裁定。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所得是根据纳税转换后的月所得税率表(适用于综合收益)计算并支付的,不扣除其他扣除额。
扩展配置文件:
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累积了183天的人是居民。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居民个人收入,应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纳税年度内无住所且未在中国居住,或无住所且在中国居住少于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