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工资和薪金的项目包括:
1,唯一的子女津贴;
2.公务员薪酬制度的执行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补贴差额和家庭副食品补贴的补贴;
3.育儿补贴;
4.旅费津贴和膳食津贴。
薪金收入的具体内容
1.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增长,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与就业或就业相关的其他收入
2.退休后通过再就业获得的收入,在扣除税法规定的费用减免标准后,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公司职工为购买企业的国有股权而获得的劳动股利,按照“工资收入和薪金收入”的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区别在于劳动股利和股票股利)。
4.雇员的差旅费减免:根据“工资和薪金收入”项目征税;失业旅游费免征:按“服务报酬”项目征税
扩展数据
以下个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薪水,薪金收入;
2.劳动报酬收入;
3.酬金;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营业收入;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7.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以下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在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等领域的奖项保护等;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4.福利费,退休金和救济金;
5.保险赔偿;
6.军事人员的服务转移费,遣散费和退休费;
7.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辞职费,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退休费用和退休金;
8.各国大使馆,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馆和领事馆其他人员的收入,根据有关法律免税;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定规定了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百度百科全书-《中华民国个人所得税法》
免税(第10条)
个人所得税减免规定
(1)免税项目和非应税收入
3.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退休金,救济金;
6.士兵的退休金和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清算费,辞职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补贴;
8.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各国免税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领馆人员的收入;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中规定的免税收入;
10.仅针对儿童的补贴;
11.公务员薪金制度的执行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副食品补贴的补贴;
12.育儿补贴;
13.旅费津贴和膳食津贴;
14.中国科学院院士津贴(每人每月200元);中国科学院高级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高级院士每人每年10,000元的学术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5.奖励个人举报和调查各种非法和犯罪行为;
经乡,镇(含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或者经人民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机构和章程的人员,可获得奖励。县(包括县级)或以上的政府或类似组织,奖励有勇气的人或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奖品免征个人所得税。
16.个人要按照规定进行预扣税程序和预扣费用;
17.个人已经转移了超过五年的使用权,并且是家庭生活空间中唯一的收入;
18.达到退休和退休年龄,但由于工作需要,适当延长退休退休年龄的资深专家(称为享受国家颁发的特殊政策津贴的专家和学者)。工资收入被视为退休工资和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20.个人将自己的收入捐赠给中国的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及遭受自然灾害严重和贫困的地区。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3.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的个人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24.根据国家规定,个人为个人和个人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应从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收到最初存入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金保险失业保险金后,免征个人所得税。
26.供款报酬可根据应纳税额减少30%。
27.根据现行税法,下列外国人员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外国人以非现金或可扣除形式获得的住房补贴,食品补贴,搬迁费和洗衣费;
(2)外国个人以合理的标准获得的国内外旅行补贴;
(3)外国个人获得的家庭探望费,语言培训费,儿童教育费等,应由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并批准为合理部分;
(4)外国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和股利;
28.购买社会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的个人一次赢利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一万元的,按规定全额征收。
29.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
(2)减税项目
1.对于残疾人,孤儿,烈士的个人收入,可以按照以下规定减免个人所得税:
(1)个人赚取的工资,薪金,劳动报酬,手稿酬金和特许权使用费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免应纳税额的50%。薪酬收入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减税额可以按照本条的规定计算。
(2)个人生产和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应按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以及个体独资经营和合伙经营所得分别征收: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3万元(含3万元)的,按10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按其应纳税额的50%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年应税收入超过50,000元,将不再给予减税服务。
个体工商户,个体所有者和合伙制投资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准才能享受这种待遇。
2.因严重自然灾害而蒙受重大损失的个人,在扣除保险赔偿金部分后,可以在当期或灾害发生后半年半内酌情获得个人所得税减免。
3.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税措施。
以下21项收入可以免税:
1.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国家统一发放的补贴和津贴,是指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和高级院士津贴。按照国务院规定发行国务院规定免征其他补贴和个人所得税免税额。
2.退休人员的收入和薪金收入:
《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7款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向干部和雇员支付的结算费,退休金,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统一规定。其中:除按规定领取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还应从扣除标准中扣除从原单位获得的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应税项目为“工资和薪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前退休收入补助,提前退休获得一次性补助收入,退休工资收入免征免税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到“工资,薪水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计算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收入征收税款的批复》,离退休人员在岗位上取得的收入应按有关标准扣除。个人所得税扣除额。“薪金和工资收入”的应税项目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
3.高级专家从其单位延长退休年龄时获得的工资,补贴等: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某些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达到退休年龄和退休年龄但由于工作需要而确实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请参阅政府特刊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津贴专家,学者和院士,其在延长退休期内的工资和薪金收入被视为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从劳资关系所在地的单位取得的高级专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收入,视为退休和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除上述第1项所述的收入以外的各种用途的补贴收入,以及劳务,人员所在单位以外地方的高级专家收取的各种费用,如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和报酬关系的定位,是依法计算的征收个人所得税。
4.个人福利费:《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保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是指某些特定事件或者给纳税人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困难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从福利金或者留存的资金中向纳税人支付临时生活补助费。其中包括:超出国家规定比例或基数的福利费,以工会基金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和补助;从工头费和工会资金中支付给单位员工的每个人的补贴,补贴;为个人购买的单位,例如汽车,住房,计算机和其他不是生活困难的临时补贴的支出;不含在免税福利费的范围内,应计算个人所得税。一个
5.仅儿童津贴,育儿津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个人仅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获得一胎补贴和育儿补贴。征收所得税。但是,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计入工资。独生子女津贴和育儿津贴的具体标准是根据当地法规制定的。一个
6.差旅费津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征收规定》的公告,“旅行费用津贴”不是对工资,薪金或收入项目性质的补贴或津贴。纳税人自己该收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现行的差旅费支付标准没有统一的国家规定,因此在实施中,各地税务机关对差旅费补贴有不同的税收待遇,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企业发放的差旅费补贴不得超过派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能够证明企业自行制定的《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差旅费补贴标准能够满足企业的实际业务需求,则实际在该标准范围内支付差旅人员工资允许在税前扣除旅行费用津贴;纳税人按照本单位规定的标准取得的差旅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所在单位没有有关规定的,按照地方财政部门制定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差旅津贴标准执行。 ;对“工资和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一个
7.误食津贴: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误食补贴范围的通知》,免税膳食补贴是指财政部门关于个人不能在城市工作的规定。因业务而异的地区或郊区如果工作单位或返回晚餐而确实需要外出就餐,则根据实际用餐次数的错误,按规定的用餐费用标准进行。某些单位以伙食费名义给予职工的补贴和津贴,应当纳入当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并作为个人所得税征收。误食补贴标准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标准应当以地方法规为基础。一个
8.通过公务车和通讯系统改革获得的个人商务车和通讯补贴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在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支出后,获得公务用车和通讯补贴的人员,用于公务用车和通讯系统改革,至“薪水,工资”收入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除一定标准的原因是,包括公务车补贴在内的公务运输补贴包含一定比例的公务支出。这部分公务费用应由公司承担,不构成员工的个人收入,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个
9.上市公司的股利:
根据《关于对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实行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获得上市公司股份且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个人将暂时免收个人股息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的持有期限少于1个月(含1个月)的,股利的全部股利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超过1个月一年以下(含一年),暂时减少应税所得额50%;上述收入统一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10.“五险一金”: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事业单位应遵循国家或省级规定(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支付比例或支付方式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实际按照州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付款比例或付款方式进行付款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上年职工平均月工资的12%,可以从个人应税收入中扣除。个人实际领取(支出)原来存放的原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生育妇女可获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或生育保险的其他津贴和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保险赔偿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个
11.士兵的退休金和复员费: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人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军人有8项补贴和津贴。免税物品或不属于我的物品:政府特殊津贴;福利补贴;配偶离婚补贴;为没有工作生活困难的家庭成员提供补贴;仅儿童的军事保健费用;育儿教育补贴;高于服务水平的干部的公共服务费用(保姆费);军粮差额补贴。有五种暂时不征税的补贴和津贴:军事职业津贴;军方为困难地区提供的补贴;专业补贴;基层干事员额津贴(营排长员额津贴);食物津贴。一个
12.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工资收入: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收入经批准可通过个人所得税减少。其中,个人所得税减免包括残疾人,孤儿和烈士薪水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减免税法第五条所述的个人所得税,由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政府。”
13.公务员薪金制度的实施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补贴差额和家庭副食品补贴的补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实施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 ,津贴的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品补贴。不属于纳税人自己的工资和薪金的补贴,津贴或收入的工资和薪水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
14.个人因与雇主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个人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关补偿收入,退休金,安置费和其他收入,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应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用人单位提供的其他补贴)。终止与雇主的劳资关系费用),其收入低于本地雇员上一年平均工资的三倍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因劳动合同解除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它可以看作是一次获取几个月的工资和薪水收入,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具体平均法: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该企业在该企业的工作年限,并以其商数作为该个人的月工资和薪金收入,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税法的规定。企业中个人的工作年限是根据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的,超过12年的是按12年计算的。个人获得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支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费用在根据一次性补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如果个人在劳动合同终止后重新就业并受雇,则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将不再与再就业,工资,薪金收入相结合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
15.从破产企业获得的安置费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除劳资关系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和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偿收入问题的通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宣告破产。国家法律,企业的雇员从破产企业获得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个
16.以低价出售单位员工的住房:
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低价向职工出售单位的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正在改革住房制度在此期间,以住房改革的价格向县或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售了公共住房。住房改革成本与雇员支付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个
17.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在年金支付链接中,根据相关国家政策向员工支付单位的公司年金或职业年金的支付,当存入个人帐户时,个人暂时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个人支付年金的部分,不超过我的薪金税基的4%的部分,暂时从个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在年金基金投资环节中,当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经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年金收据链接中,个人符合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收到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照“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
18.个人捐赠: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4条:个人将收入捐赠给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这意味着个人将其收入通过中国的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转移给教育以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以及贫困地区的捐款。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特殊捐赠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地震灾区个人捐赠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个人可以统一或直接通过政府机构向灾区捐赠。代扣代缴单位建立赢利性组织。或非营利组织颁发捐赠证书,扣缴单位记录的个人捐赠清单等,允许扣缴单位扣留或扣留其他人根据个人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间确定。一个
19.“特殊聚会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免个人所得税减免中共共产党特别党费的通知》,“特殊党费”允许通过抗震救灾党组织的个人党员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一个
20.远洋运输人员的工资收入: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除个人工资费用和远洋运输船员薪金的通知》,适用于远洋运输船员(包括国家海员和外籍船员,(下同)个人所得税应按年度计算和所得工资和薪金所得的月度预缴额计算。考虑到远洋运输具有跨境流动的特点,将远洋船员的月工资和薪金收入统一扣除3500元,并加收扣除标准1300元。扣除费用为4800元。由于机组人员的伙食费用统一用于团体用餐,而不是分配给个人,因此特殊情况允许将此补贴不计入机组人员的应纳税工资和薪金收入中。一个
21.其他扣减:
扣除额是指纳税人的工资性收入,在扣除税法规定的3500元/月的扣除额后,扣除规定的支出额为1300元。《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加计扣除的适用范围是:在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外国人员和在中国的外国企业;在中国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在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工作的外国专家;在中国有住所,但在中国境外受雇或受雇以获得工资的人;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参考
人民网。人民网[引用时间2018-4-14]
根据2019年的新税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文件和规定,个人的主要减免税政策所得税是: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之上的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获得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奖项,环保等豁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设立乡(含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和章程或类似组织,并奖励愿意这样做的人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奖金或奖品免征个人所得税。
(3)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具有利息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关于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5)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向那些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发出的具体法律通知,一般指国务院批准的其他项目国务院规定的补贴和补贴)以及免税补贴和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院士免税额和院士免税额)免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导致雇员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出现某些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将从以下方面获得收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费用或工会资金支付给雇员的临时生活困难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7)养老金和救济金(指民政部门向生活困难者支付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8)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偿免征个人所得税。
(9)军事人员的过户费和复员费免收个人所得税。
(10)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和离职费退休金),退休金,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1)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规定,免税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2)企业和个人按照州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实际支付给指定金融机构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金不包括在个人的当前薪水中1.工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3)根据国税发(1999)43号的规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下岗职工,以及自领取职工之日起取得的个体经营收入和劳务收入。税务登记证3.从事独立劳务的个人应自其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解雇证书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是,在第一年免税期届满后,县级以上的主管税务机关会逐年审查免税的主题和范围。符合条件的人可能会继续免征1至2年。
(14)根据国税函[1997] 087号的规定,征地单位在征地过程中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
(15)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不予赔偿。受害人依法获得的赔偿。
(16)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和薪金形式的收入,例如补贴,法律补贴或不属于纳税人的物品,自己的工资,不征税:
①唯一的子女津贴; ②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执行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品津贴的补贴; ③育儿津贴;
(17)根据财税字(1998)061号规定,个人从上市公司股票转让中获得的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18)根据国税发(1994)127号和财税字(1998)012号的规定,购买社会福利奖品的个人捐赠彩票和体育彩票。个人所得税免征,超过一万元的,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9)根据(94)财税字020号,以下所得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①个人报告和调查各种非法和犯罪行为的奖金;
②根据规定获得的个人预扣税程序和预扣费用;
③转让个人使用超过5年的收入,并且是唯一的家庭起居室;
④达到退休年龄和退休年龄,但由于工作需要而延长退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特殊政府津贴的专家和学者)及其薪金和工资在延长退休期间该收入被视为免征退休工资和退休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20)根据财税字(1999)第278号的规定,为鼓励个人购买住房,纳税人出售自己的房屋并计划在出售后一年内以市场价格购回房屋。现有房屋的出售。根据购置房屋的价值,可以免除全部或部分应缴纳的现行住房个人所得税。具体措施有:
①出售现有住房的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在进行所有权转让程序之前以税收保证金的形式支付给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税务机关应正式向纳税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款收据》,并存入专户。
②如果个人在出售当前房屋后的一年内购买了新房屋,则将根据所购房屋的数量退还相应的税款押金。如果房屋购买金额大于或等于原始房屋销售(原始房屋是购买的公共房屋,则应从支付给财务部门或原始产权单位的收入中扣除原始房屋销售金额,相同),所有税款都将退还;
如果购买金额少于原始房屋销售金额,则应按购买金额在原始房屋销售中的比例退还押金,余额应作为个人所得税支付给国库。
③如果个人在出售当前房屋后的一年内没有回购房屋,则所有已缴纳的税金都将用作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库房。
④申请退还保证金时,个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销售,购买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税收保证金只有在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确认后才能处理退款程序。
⑤在行政区域内买卖房屋的个人有资格退还押金。他们应向负责缴纳押金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押金。
(21)根据国税发(1999)125号文件的规定
科研机构(指根据中编办发(1997)326号规定批准成立的自然科学研究机构),高等学校(指包括大学在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门学校和高等教育学院))以科技人员(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正式雇员)个人奖励的形式,以股份形式或比例形式征收科技成果。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奖励单位或获奖者应根据《关于高新技术成果出资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发证字〔1997〕326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部门。关于出资和股份实现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办法
(国科发正字(1998)第171号)签发了“供款人股份高新技术成果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企业登记手续以及行业登记的评估机构。商业行政管理局技术成果价值评估报告和确认。
不提供上述材料的人将不享受暂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优胜者按出资比例分得红利时,对其所得的“利息,红利,红利收入”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的原始值为零。
(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几项可能会减少经批准的个人所得税。3.中央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①残疾人,寡妇和烈士的收入;
②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
③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免。国税函(1999)32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的残疾人,丧偶者和烈士的收入仅限于劳动收入,具体收入项目为:工资,工资收入;
来自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的收入;向企事业单位承包和租赁业务收入;劳务报酬收入;薪酬草案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分担的报酬可以根据应纳税额减少30%。
(24)是否对个人的利息或股息征收个人所得税,从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农村信用社获得的股息收入,应上报政府,由省级税务机关决定,自治区,直辖市,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5)根据(80)财税外字第196号文件,以下来自外汇的外汇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①海外华人从海外交易所向海外华侨汇款以养家糊口;通过继承从海外转移的外汇;
(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税发(1994)的规定, 148,下列外国人员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①各国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馆和领事馆其他人员的收入,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予以免税。
(27)根据(94)财税字020号,国税函发(1996)417号,国税发(197)054号等文件,下列外国人员的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①外国人以非现金或免税形式获得的合理住房补贴,食品补贴,搬迁费和洗衣费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住房补贴,食品补贴和洗衣费用,纳税人在作出上述补贴或当月金额的上述月份的第一个月的纳税申报时,应向税收当局提供税收当局上述补贴或付款方式发生变化。上述补贴的有效证明书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以免税。
对于搬迁费,纳税人应提供有效的证明,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和确定,并且其合理部分应免税。
②外国人按照合理标准获得的外国旅行补贴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此类补贴,纳税人应提供差旅费,住宿费凭证或相关计划,以供公司安排商务旅行,主管税务机关应确认免税。
③外国人获得的家庭访问费,语言培训费,儿童教育费等经地方税务机关作为合理部分审查和批准,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家庭探望费,纳税人应提供家庭探望的交通费用凭证(复印件),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并为家庭探望的实际次数和合理的付款标准提供免税。
对于语言培训费和儿童教育费,纳税人应提供在中国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证明和期限,并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以在中国和中国接受语言培训。他们的孩子在中国。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而获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儿童教育费补贴,在合理范围内的部分免征。
④外国人的股利和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股利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⑤符合国家规定的薪水收入和外国专家的薪水收入将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是指:
一个。根据世界银行的特别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分配到中国工作的外国专家的薪水和收入将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所谓的“直接派遣”是指世界银行与专家签署技术服务协议或与专家雇主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并指定专家为相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外国专家由世界银行支付薪水。
外国专家在通过免税程序时,应提供证据证明世界银行付款并承担与世界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以及外国专家的工资。
B。联合国组织直接派遣来中国工作的专家的薪水收入和工资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所谓“直接派遣”,是指联合国组织与专家之间签订技术服务协议或与专家用人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并指定专家为相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联合国组织支付外国专家的薪水和薪水。
联合国组织是指联合国的有关组织,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人口基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技术合作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世界卫生组织组织,世界气象组织,教科文组织等
外国专家应提供证明,证明与联合国组织签订的有关合同以及他的薪水和薪金收入在通过免税程序时由联合国组织支付和负担。
C。在中国工作的联合国援助项目专家的薪水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D。派往我国专门为该国的未付援助项目工作的援助国的薪水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E.根据两国政府签署的文化交流项目,两年内来中国,工资由国家负担的文化教育专家,将暂时免征其个人所得税。
F。根据中国高校的国际交流计划来到中国工作的专家表示,如果他们的工资由国家负担,其工资收入将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G。通过非政府科研协议来中国工作的专家,其工资和薪水由国家政府负担,他们的工资和薪水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28)根据规定,持有B股或海外股票(包括H股)的外国个人将暂时免于从发行B股或海外股票的中国国内企业获得的股息(股息)。个人所得税。
(29)国水函(2002)1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某些业务问题的批复》规定: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取得的房屋租赁收入,应在缴纳时予以计算。个人所得税办公室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①物业租赁过程中支付的税费;
②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支出的修理费用;
③税法规定的费用减免标准。
截至2018年7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科技人员从科技转化收益中获得现金奖励职位的技术成就可能会降低50%,“工资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
以上是免税人士的所有事项。
1.免税额
所谓的阈值是税项达到税额时开始征税的限制。征税对象数量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应税对象的数量达到或超过阈值,就应对全部金额征税,而不是仅对超过阈值的部分征税。
所谓免税额是指税收对象总数中免税的金额。它是根据特定标准从税收对象总额中预先扣除的金额。免税部分不征税,仅对免税部分进行征税。
2.免税行业: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的增加以及旅游业的迅猛发展,中国的免税产业已成为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新发展机遇。行业。
自1994年以来,免税行业已逐渐成为市场导向型企业,并且在零售网络,业务形式,购物环境,产品结构和管理等方面发生了质的飞跃。迅速增长,总销售额位居世界前列最前沿。
特别是自2000年以来,由于全球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入境和出境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机场和港口的升级以及在中国开设的免税商店,免税品行业发展迅速,增速显着同期,全球免税行业发展壮大,2010年,中国的免税行业从上一年的第22位上升到世界第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