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国外的人 个人所得税-咨询行业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29 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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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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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个人所得税

国内外派人员国外工资缴个税吗

国内智道外派人员的外国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7条,派遣到国外的外国和国内人员的收入是根据国内工资和薪金收入的征税方法计算的,扣除已在国外支付的税款后,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七条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收入,应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国外支付的个人所得税。但是,扣除额不得超过纳税人的海外收入按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国外取得的收入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案例]一名外国人自1997年10月起在中国的一家公司工作。在1998纳税年度,他离开了该国并于3月7日至12日返回中国,向该公司报告。。两次出发时间未超过30天,累计出发时间未超过90天。在不扣除他们在中国居住的天数的情况下,应将其视为临时出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3条,应将外国人确定为居民纳税人。

[案例] 1994年7月31日至1995年12月1日,一个美国人来中国教书,实际上住了16个月。在中国讲学期间,他每月将得到中方支付的6万元工资和工资收入。同时,这个美国人在他的祖国每月有固定收入100,00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995] 155号报告,审计发现,该美国人实际在中国国籍居住了超过365天,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居住了少于365天。本着通知的精神,中美之间税收协定关于停留期限的规定在日历年中计算。由此可以确定美国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人,他只应就在中国获得的收入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纳税人是韩国人,根据中韩之间的税收协定,由于韩国人的居住时间超过365天,因此相关的居留期限是连续12个月计算的,这就确定了朝鲜人是居民纳税人,应该为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有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取决于您的工作单位在哪里?你从哪里来?

我公司外国人业务顾问的个人所得税

这种讨论是根据情况而定的,所有判决均根据国税发〔1994〕148号《关于在中国没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和薪金的税收义务的通知》。

贵公司的咨询费属于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资收入,因此不涉及海外收入。决定是否缴税的依据是外国人在中国的居住时间

第一种情况:在不超过90天的纳税年度内或在中国税收协定法规定的期限内,在中国没有居住地,在中国没有居住地,在中国没有居住地以及在中国连续或累积居住地在领土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仅对中国企业或个人用人单位在中国实际工作中支付的工资收入支付税款。

表示外国人在中国停留几天并缴纳税款几天。例如,如果您在一月份住了2天,则申报的应税收入为5000/31 * 2 = 322.58元。扣除4800后,您无需纳税

第二种情况:我不知道长期拘留的概念是什么,有三种情况,但必须宣布这5000种

(1)没有在中国居住,在纳税年度内在中国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天,或在税收协定期内连续或累计在183天以上但少于1年。国内企业或个人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性收入和海外企业或个人用人单位在中国实际工作中支付的工资收入,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中国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居住了1年但不超过5年。中国企业或个人用人单位在中国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和薪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