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是维修费
总维修费用为1200,每月限额为800扣除额,您在7月扣除了800,其余400则可在8月扣除
1.每月应交税费= [租金收入合理支出(如维修费,营业税等)-800元] * 20%
2.您的公司代表房主纳税。房主获得税后收入,在计算个人税时将其转换为含税收入:
含税的月收入:
X-(X-X * 5%-800)* 20%= 2750
X = 3197.53
每月应交税费=(3197.53-3197.53 * 5%-800)* 20%= 447.53
根据国税函[2009] 639号的规定
(1)出租房屋的人获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应税收入,应根据“财产租赁收入”项目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根据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付款凭证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将获得转租收入给房屋出租人的个人租金从转租收入中扣除。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某些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租赁收入调整为:
1)财产租赁期间支付的税费;
2)付给出租人的租金;
3)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支出的修理费用;
4)税法规定的费用减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