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金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的税收起征点为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纳税=整个月的应税收入*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实际工资=应付工资-四付税。
整个月的应税收入=(应付薪水-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人税按3500元/月的标准计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则其个人所得税应为(5000-3500)×3%—0 = 45(元)。
(1)自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于工资和薪金收入)
整个月的应税收入
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
当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人民币至4,500元人民币10%10
整个月的应税收入超过4500元人民币,达到9000元人民币20%555
个人所得税税率:
1.对于工资和薪金,应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范围为5%至45%(随附税率表)。
2.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企事业单位承包和租赁经营所得(税种为5%),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附有价格表)
3.薪酬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应税金额减少30%。
第四,劳务收入应按比例税率缴纳20%的税率。一次劳务报酬收入过高的,可以实行奖金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息,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所得,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4条规定,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
第28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企业应按20%的减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92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的合格的微利企业,是指在该国从事非限制和禁止产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八十人,总资产不超过一千万元。
第93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提供优先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与此同时:
(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
(2)研究与开发费用在销售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不得低于规定比例;
(3)高科技产品(服务)收入在企业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不得低于规定的比例;
(4)科技人员在企业从业人员总数中的比例不得低于规定的比例;
(5)《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协商制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批准后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