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向个人或公司承包(出租)农业用地进行农业生产的,所收取的承包费(租金)可以免征营业税。但是,如果不能免征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地过程中征地单位向土地承包人支付补偿费税款的批复》:
1.土地承包商获得的青苗补偿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转让建筑物和其他财产的其他补偿费收入应符合“可转让收入”应税项目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土地承包人在土地上获得的土地附着物(如建筑物,构筑物和青苗)的补偿收入。营业税的征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房地产-其他土地附着物的买卖》的规定执行。税率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