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特殊额外扣除的扣除标准为:
(1)在学位(学位)教育期间,应按每月固定的400元人民币扣减纳税人在中国继续教育(学位)的支出。
(2)纳税人用于继续从事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教育和继续从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教育的支出,自当年起固定扣除3600元。获得相关证书。
研讨会的证书不可接受。
有两种类型的继续教育可以享受特殊的个人所得税减免:
第一类是学术(学位)教育,包括从小学到博士学位的教育,以及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教育;
类别是针对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持续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该目录必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目录中。
您显然不满足上述任何条件,并且无法享受个人所得税的特殊额外抵免。
可以享受继续教育扣除。无毕业证书的继续教育的月额为每月400元,取得毕业证书的当年扣除额为3600元。该系统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1.特殊的扣除享受条件是:(1)继续接受学历(学位)教育; (二)继续进行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的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2.标准扣除方法:
继续教育(学位):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孩子被雇用并且正在接受继续教育的本科学位,则父母可以选择根据孩子的学历扣除,或者孩子本人可以选择根据继续教育学历扣除。
3.扣除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学位的继续教育(学位):从入学月份到教育结束月份
同一学位(学位)的继续教育的最大扣除期不能超过48个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中规定的签发日期(批准日期)为可以扣除的年份。
由于特殊扣除政策将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因此该证书也应在2019年之后获得才能生效。
4.供参考的信息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的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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