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中国一样,每月的扣除额比我们多3200,也就是说,收入减少了5200,税款是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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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税法中关于向外国人支付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有哪些?
专业答案
根据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银行和联合国专家直接派往中国关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一)各国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使领馆其他人员的收入,应按照我国有关法律予以免税; (2)公约和签订的协议规定了免税收入; (三)根据《世界银行特别贷款协定》由世界银行直接分配到工作中的外国专家赚取的工资收入; (4)由联合国组织在中国直接工作的专家赚取工资收入; (五)在中国从事联合国援助项目的专家所获得的工资收入; (六)援助国派专家到中国专门为中国的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工资收入; (7)根据两国政府的协议在文化交流项目后的两年内在中国工作的文化和教育专家,其工资由国家负担; (8)在大学国际交流计划后两年内在中国工作的文教专家,其工资由国家负担;价格适中(十)外国人以非现金形式获得的合理住房补贴,食品补贴,差旅费,探亲费,洗衣费,搬迁费,语言培训费和儿童教育费补贴; (11)外国个人从外国企业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发行B股或境外股票所获得的股利和股利以及在中国企业获得的股利(股利)。
在中国的外国人的起征点也是5,000元人民币。对于综合收入,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在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居住或没有住所并在中国居住了183天的个人被视为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居民个人收入,应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纳税年度内无住所且未在中国居住,或无住所且在中国居住少于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为公历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3条个人所得税税率:
(1)对于全面收入,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2)对于营业收入,应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和意外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税。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扣除每一万元纳税年度的收入后,应扣除其6万元的费用和特别扣除,特别附加扣除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额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和薪金,每月收入减去支出的余额$ 5,000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每次收入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3)营业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税收入。
(四)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及以上,减按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量。
(5)财产转让所得的收入应为转让财产所得余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股息和意外收入的收入应为每种收入的应税收入。
来自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扣除收入的20%之后的收入。薪酬收入减少70%。
个人将其收入捐赠给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慈善机构。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收入的30%。扣除:如果国务院规定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应完全扣除税前,则应遵守有关规定。
本条第1款第1款规定的特殊扣除包括基本养老金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费以及居民根据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付的住房公积金。状态包括儿童的教育,继续教育,重症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老年人抚养费等。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告给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