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拥有有关公益捐赠的文件,这些文件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是,它不是无条件的。通常,除了政府文件中可以完全扣除税款的税款外,还有一定比例的税款扣除额超过您自己的收入。而且,捐赠机构并不能从所有的一般意义上理解,而应该是政府记录在案的少数机构,例如希望项目,青年发展基金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如果要这样做,必须仔细阅读文档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
第9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公益捐赠额。
第10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以下费用:
(5)除本法第9条规定的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51条是《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中提到的公益捐赠,是指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使用《中国公益捐赠法》为规定的公益事业捐款。
第52条《实施细则》第51条所指的公益社会组织是指满足以下条件的社会组织,例如基金会和慈善组织:
(1)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目的是发展公益事业,而不是为了牟利;
(3)所有资产及其增加值归法人所有;
(4)收入和营业余额主要用于符合设立法人目的的业务;
(5)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得属于任何个人或营利组织;
(6)不从事与成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7)拥有完善的财务会计系统;
(8)捐赠者不以任何方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9)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其他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53条允许扣除企业产生的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公益捐赠。
年度总利润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总之,符合税法要求的慈善捐赠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而其他捐赠不能在税前扣除。
该公司的慈善捐款占:
借款:营业外支出
贷款:银行存款
企业应以“营业外支出”为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和结转。该科目可以根据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详细核算。
在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时,请记入“营业外支出”帐户,并贷记“固定资产清算”,“无形资产”,“原材料”和其他主题。
当确认存货损失和非常损失已包括在营业外支出中时,请从“营业外支出”帐户中扣除,并贷记“未清财产损失”,“存货中的现金”和其他主题。在
期末,应将“非营业费用”帐户的余额转移到“当年利润”帐户,从“当年利润”帐户中扣除,将帐户中的“营业外支出”记入贷方。结转后应该没有余额。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产生的与其业务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支出,包括出售非流动资产的损失,非货币资产的交换损失,债务重组的损失,损失贸易损失,公益捐赠支出损失等是公司财务中非常重要的指标。
扩展配置文件:
对于自建固定资产,扣除项目损益,报废和损坏的工程材料后的项目余额减去保险公司和过失赔偿金。逐案处理:如果项目已达到预期用途,则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在项目达到可用状态之前进行试运行的净支出已计入项目成本。已建固定资产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完成竣工手续。
自准备使用之日起,应根据项目预算,建筑成本或实际项目成本,根据临时估计价值将其转入固定资产成本,并在完成后进行调整。手续。
营业外支出属于损益表。借方:注册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支出数,注册期末的贷方余额数转入“本年度利润”帐户,转帐后该帐户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