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转让房屋,转让收入减去房屋原值的余额,房屋转让过程中所缴纳的税费及相关合理费用,为应纳税所得额,由个人支付根据财产转让收入按20%的税率所得税。
(1)房屋的原始价值为:
1.商业住房:购买住房时支付的实际价格和相关税款。
2.自建房屋:在建造和获得产权时发生的实际建筑成本以及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
3.经济适用房(包括筹资和合作住房建设,用于安置项目的住房):原始购买者实际支付的房价和相关税费,以及根据规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4.购买的公共住房:原始购买的公共住房标准面积的价格是根据当地的经济适用房价格加上超出标准区域的原始购买的公共住房的实际价格计算得出的财产单位)的收入和税款。
已购买的公共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包括县级)的相关城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以成本价(或标准价格)购买的公共住房。人民政府。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是根据县级或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的。
5.城镇房屋拆迁安置房:根据《国务院关于房屋拆迁管理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指导意见的通知》房屋拆迁评估”(房屋建设[2003] 234号)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其原始值为:
(1)如果房屋拆迁并在获得货币补偿后获得房屋,则为房屋的实际房价和相关税金;
(2)如果房屋拆迁采用产权交换方式,则被置换房屋的原价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所支付的价格和相关税费;
(3)房屋拆迁采取产权交换的形式。被拆迁人获得房屋调换并获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房屋调换原价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规定的价格和付款。有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余额;
(4)房屋拆迁采取产权交换的形式。如果被拆迁人获得了交换房屋并支付了部分货币,则交换房屋的原价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规定的价格,外加付款额。支付的货币和相关税款。
(2)房屋转让期间所缴纳的税款是:纳税人转让房屋时实际缴纳的税款,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其他税种。
(3)合理支出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房屋装修支出,房屋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1.支付的房屋装修费用。如果纳税人可以为装修费用的实际支付提供统一的税款发票,且发票上列出的付款人名称与转让的财产所有人相同,则由税务机关审查后,可以在转让被转让房屋之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为在指定比例内扣除:
(1)购置的公共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最高扣除额为住房原始价值的15%;
(2)商业住房和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额为住房原始价值的10%。
最初购买纳税人的房屋是装修房屋,也就是说,如果合同规定房屋的价格包括装修费(铺地板,配有卫生洁具,厨具等),装饰费不得再次扣除。
2.为住房贷款支付的利息。纳税人出售用抵押贷款购买的房屋时,应根据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扣除实际支付给贷款银行的住房贷款利息。
3.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纳税人的实际手续费,公证费等,应根据有关部门签发的有效证明书予以扣除。
不要采取不当措施避免缴税,因为这会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售前租金
新的房地产政策出台后,郭先生出于种种原因想出售自己三年来买的房子。但是,他认为自己将按照房价的全价支付5.5%的营业税和附加费。他同意买主的意见,买主将首先通过租赁方式签入,两年后,两方将按照约定的价格进行交易,所支付的租金将包括在价格中。
律师的意见:这种方法不支付全部营业税和附加费,仅支付契税,注册费,印花税等。这是可行的。但是,由于房屋价格的可变因素,如果签约价格与两年后房屋的市场价格不同,并且房屋价格上涨,房主宁愿赔偿已清算的费用。损害赔偿胜于出售房屋。对于买家而言,他们必须承担许多机会成本。同时,卖方可以单独抵押或出售房屋,这对买方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
虚假礼物送给真实的拍卖行
王女士手上有房子,有些购房者愿意支付550,000买房,但是今年出台了一项新政策,使她感到,在卖掉房子后免除了杂项税费,似乎口袋里的钱少了很多因此,在中介人的帮助下,李女士想通过礼物将房子转让。
律师的评论:礼物转让房地产是房地产转让过程中的一种常见形式,也是所有者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处置其财产的权利和行为方法。由于房地产作为礼物的转让与基于市场的交易完全不同,因此无需征收营业税。
对于关系密切且确实属于赠与关系的双方,通过赠与转移房地产是避免税收的合理方法。费用主要是契税,公证费,登记费,印花税等。契税为交易金额或评估金额(第一笔交易)的1.5%,随后的交易为3%;成都一环路,一环路外的二环路公证费(赠与合同公证费)为16元/ m2二环路内14元/ m2,二环路外12元/ m2;注册费80元。
如果房地产转让双方的真实含义和目的不是礼物,而是想要转让房地产并获利,则完全偏离礼物的法律自由特征。那么,这种行为将不是合法有效的赠与,而是一种合法的赠与形式,掩盖了逃避税收非法目的的非法行为。发生争端时,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双方应承担补偿税款和罚款的责任,甚至在严重情况下承担刑事责任。此外,除了上述法律风险外,在实际过程中,以赠与为目的的房地产转让实际上是很大的交易风险。对于购买者来说,在付款方式上达成协议是一个难题,因为捐赠者可以在转让礼物的产权之前撤销礼物,即使购买者已经支付了订金,对购买者也没有约束力。另外,中国《合同法》规定:“捐赠财产有缺陷,捐赠人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买主收到房屋的质量问题,则很难向原始所有者要求赔偿。另外,买方必须提防捐赠者撤回礼物或不履行礼物义务的行为。
合同价格比实际价格低很多
即将出售房屋的王女士也通过中介与买主达成了卖价。区别在于,销售合同中写入的交易价格仅为价格的一半。她希望以这种方式少缴营业税。
律师的意见:采用这种方法,营业税和附加费全额少付,仍然需要缴纳契税,注册费,印花税等。这种行为是法律的一种外部表现形式,掩盖了逃税的非法目的,是一种非法行为。发生纠纷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双方应承担弥补税款和罚款的责任,甚至承担严重的刑事责任。
签订合同几年后才能转让
张女士于今年3月在城市西部购买了另外120平方米的房屋。她想卖掉3年前在草津路买的房子。不幸的是,它恰好赶上了新政。如果这套40万元的房子以46万元的价格售出,则可能需要支付1.5万元的附加税。张女士觉得这不值得,因此她通过中介与买主协商了价格,并准备等待五年,直到房子通过转让程序来避税。
律师的意见:这种方法不支付全部营业税和附加费,而仅支付契税,注册费,印花税等,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是,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如果交易程序未及时处理,则许多外部因素都会影响交易过程。双方将面临所有意料之外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市场波动,尤其是房地产价格。在不稳定的情况下,如果差距很大,则一方将蒙受重大损失。而且,时间越长,风险越大,即使合同经过公证,也无法避免上述风险。同时,卖方可以单独抵押或出售房屋。
据了解,一些二手房中介为了达到尽快完成交易的目的,掌握了买卖双方的心理,并为他们提供了如何“合理地避免税收”的想法。它们的常用方法是:
1.“故意降低交易价格”买卖双方故意降低房屋的实际交易价格,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专家提醒:对于“故意降低交易价格”的方法,首先,它违反了税收政策,而政府将加强对此违规行为的监督,这更具风险。第二,从购房者的角度看,当再次出售此物业时,第一个“较低的购买价格”将扩大买卖之间的差额,但反而又增加了出售成本,不值得损失。
2.赠送假礼物的方式。这是因为二手房的买卖双方没有亲戚朋友达到“避税”的目的,但是在私下交易后,他们已经以“礼物”的名义公证了该房产。根据现行政策,购买者仅需为礼物的转让缴纳4%的契税,而转让的买卖则需缴纳5.5%的营业税,2%或4%的契税以及个人税。 5年。
专家提醒:关于“伪造礼物”,相关法规规定,除了捐赠公共福利外,不要re悔,普通公民的财产捐赠也可以re悔。
如果在房地产交易中,双方处理了“假礼物”,一旦发生纠纷,买方可能会由于缺乏证据而无法获得法律支持。
3.“真实租赁交易”。由于财产的免税期届满或简称为“避税”,买卖双方在交易后没有经过纳税,转让和更名的程序,而是将交易合同替换为浅层租赁合同。
专家提醒:假租约的真实交易非常危险。发生纠纷时,受害方通常是买方。
4.“避免第二财产”。一些中介机构向投资者建议,夫妻最好买房子并只写上一个人的名字,以免因无人居住而对第二处财产纳税。“由于该通知规定唯一使用超过5年的房屋免税,因此卖方可以在房屋上大惊小怪。例如,在购买房屋时,父母,儿子或配偶之一应为财产的所有者。”
专家提醒:亲戚之间一旦发生利益纠纷,就很难解决。
五,“扩展了处理产权变更的协议”。这种避税方法似乎是合理且有益的,但其背后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如果您不小心的话,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可能会遭受“巨大,廉价和巨大的损失”。
专家提醒:1.如果房价急剧上涨,卖方可能会在约定的时间违约并不再进行房屋转让程序,从而意在提高交易价格或转售房屋;需要时间来完成房屋转让程序,有一些原因无法完成; 3.如果卖方在买方背面申请更换产权证书,然后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并通过转让程序,则买方将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这些常见的“合理避税”行为是非法的,并给当事方带来了严重的问题。住房是一项巨大的财产,我们在获得住房时应做到合理合法,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如果获取时的程序和方法是非法的,则在发生争端时,公民将不可避免地无法获得应有的保护。实际上,以总价值的1%缴税是不高的,因此无需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