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发〔2008〕30号《企业所得税核销征收办法(试行)》的规定,建筑业的应税所得税税率为8%-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核算和征收企业:企业所得税率为25%。
以下是针对工程和建筑公司的三种特定的避税选择:
1.在建筑材料(采购平台)方面;可以建立个人独资企业作为采购平台,个人采购建筑材料和设备,向工程建设企业供货,以免征税。
2.建筑劳务分包(工程服务+设计服务+安装服务等);工程施工不能避免招募施工人员,可以成立独资公司作为劳务分包商,工程服务提供商或设计公司或安装服务提供商将上述部分或更多工作外包,以合理地避免税收。
3.采用“灵活就业”的形式对第三方平台提供的工程人员进行签名。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