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避税天堂包括:巴哈马共和国,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和瑙鲁,瑞士,列支敦士登,海峡群岛,中国香港,巴拿马,塞浦路斯,卢森堡,荷属安的列斯群岛,荷兰等。
国际避税天堂的含义:通常是指人们可以用来进行所得税或共同所得税的国际避税活动的国家或地区。它的存在是跨国纳税人开展国际避税活动的重要前提。
种类:
1.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例如:巴哈马共和国,百慕大,开曼群岛和瑙鲁2.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如:瑞士,列支敦士登,海峡群岛。
3.仅在具有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征收所得税。如:香港,巴拿马,塞浦路斯等
4.国内一般公司应缴纳正常所得税。如:卢森堡,荷属安的列斯等
5.与其他国家签署了大量税收协定的国家。根据国际税收协定,合同双方必须向彼此国家的居民提供某些税收优惠,主要是预扣收入的税收优惠。示例:荷兰
避税天堂的特点:
1.不征税或税率较低
2.便捷的交通和沟通
3.严格的银行保密系统
4.稳定的货币和灵活的汇率控制
5.有一个重要且不相称的金融业,大量贸易活动的相对比例相对较小
6.升级并促进避税天堂成为离岸金融中心
7.税收协定的存在和适用
个避税天堂的非税收条件:
1.政治和社会稳定
4.无法控制资本交易
1.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一般来说,跨国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通过纳税人的跨境流动避税;通过纳税人的跨境流动避税;以及为了避免国际税收而滥用税收条约。
1.1通过纳税人的跨境流动来避税
通过纳税人的跨境流动进行国际避税是自然人的常见避税方法。由于确定各国居民税收管辖权的标准不一致,纳税人通常会通过出国旅行或缩短他们在一个国家的居住时间来避税。
1.2通过税收对象的跨境流动进行国际避税
主要有两种通过税收对象的跨境转移避免税收的方法:一种是通过转让定价避免税收;另一种是通过转移定价避免税收。另一种是通过避税天堂避税。
1.2.1通过转让定价避免国际税收
这是指跨国关联公司之间的关系,主要是母公司与跨国公司的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通过独立的竞争性市场价格来确定它们之间的交易价格,而是通过人为地故意提高或降低交易价格,关联企业中的一个企业的利润被转移到另一企业。转移定价的具体形式是,子公司以高于正常市场的价格从关联公司进口原材料或备件,然后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将成品出售给关联公司。子公司账簿上的亏损。还是不赚钱,把利润放在脸上。
1.2.2使用避税天堂进行国际避税
避税天堂,也称为“避税天堂”或“避税天堂”,是指国际上轻便甚至免税的地方,外国人可以在这里赚取收入或拥有资产而不必缴税或仅需纳税在哪里缴纳少量税款。这个地方可以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国家的某个区域,例如港口,岛屿,沿海地区或交通便利的城市,因此也被称为``避税天堂""。
1.3。弱化股票投资以避免国际避税
这主要意味着跨国投资者打算减少其在外国关联公司中的股份比例,并增加贷款投资的比例,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1.4跨国纳税人滥用税收协定避税
所谓滥用税收协定是为了避免国际避税,是指不符合特定税收协定规定的优惠条件的第三国居民。为了获得税收协定的利益,在条约缔约国的领土内设立了导管公司。,从而间接享受税收协定的优惠待遇。该导管公司的设置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传输公司,另一类是间接传输公司。
1.国际避税的基本内涵
很难给出国际避税的准确定义。根据每个家庭的优势,国际避税可以定义为: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在税收法规范围内通过个人(个人或法人)或团体(资金)(货币)使用法律手段。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资产)跨税收边界的流向或非流向,以达到减轻或消除税收负担的目的。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国际避税与国际逃税不同。尽管两者都有导致减少东道国财政收入的后果,但国际避税本质上是使用法律手段减轻税收负担,而国际逃税则是利用非法手段实现上述目的。
2.避免国际避税的原因
任何事物的出现和存在都有其内在原因,国际避税也不例外。从内部角度来看,国际避税的内在动机是由于纳税人的强烈愿望,即尽一切可能减少税负。从外部因素的角度来看,主要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差异。国家之间的税收差异如下:
1.各国纳税人在税收体系中的纳税义务不一致。在各国的税收制度中,关于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的规定是最基本的规定,对其他规定有所限制。从各国现行法规来看,主要分为三类:
{1}如果某人是一个国家的居民,则必须在其居住国缴税;
(3)如果某人是一个国家的国民(公民),那么他必须在该国家纳税。
2.征税的范围和方法不同。各国对需要征税的税种,不需要征税的税种以及对不同收入征税的方式有不同的税种。例如,某些国家不对收入,财富或财富转移征税;一些国家不对资本收益征税。
3.税率的使用存在差异。例如,对于所得税,一些国家实施比例税率,而另一些国家实施过高的累进税率。实行比例税率的国家也有不同的税率;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国家的税率和等级不同。
4.税基存在差异。例如,对于所得税,每个国家都规定了应纳税所得额的征收,但各国之间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有所不同。给予税收优惠将缩小税收基础,取消各种税收优惠将扩大税收基础。在固定税率的情况下。税基的大小决定了税负的水平。
5.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不同。为了消除和减轻双重征税,所有国家都采取了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通常有三种主要方法,即信贷法,免税法和扣除法。这三种方法在消除双重征税方面是不同的。其中,免税方式最有利于纳税人,其次是抵免法,扣除方式最不利于纳税人。对于纳税人,他们当然希望最大程度地避免双重征税。
6.实际的税收征收和管理水平有所不同。由于各种原因,各国的收集和管理水平之间存在一定距离。因此,尽管一些国家对税收义务有较严格的规定,但由于无法跟上征收和管理的水平,因此并未严格执行税法,名义税收负担沉重,但实际税收负担却很大。
除了上述原因之外,还有其他一些非税法也对国际避税程序产生重要影响,例如移民,外汇管理系统,公司法,以及银行的保密习惯或还存在其他保密责任。除了上述直接原因之外,诸如通货膨胀之类的东西也是重要的刺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