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切地说,公司应该购买公共资金。在公共资金的现金分配部门中,没有企业所得税。因此,为了避免税收,公司可以选择接近高分红比例的公共资金
在十二个月内连续持有居民企业的公开发行和上市股票而获得的投资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股息收入无需缴纳营业税,但股票出售后需缴纳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中华民国第63号总统令》),企业的以下收入为免税收入:
(1)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3)在中国设有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股本和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
(4)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民国国务院第512号法令)
第83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所述的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是指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所指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股利,不包括居民企业连续购买的公开发行和上市流通的股票,且发行数量少于12几个月。投资收益。
公共资金受政府机构的监督,并公开发行给受益人的有价证券证明书给非特定投资者。这些资金受到严格的法律监督,并有信息披露;特殊资金帐户从特定客户筹集资金或为了资产受托人的利益,接受特定客户的财产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委托,并接受商业银行作为资产托管人的委托,将委托财产用于证券投资的过程称为特殊帐户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