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是太大,就没有问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新规定,简化了从单位结算帐户到个人帐户的付款处理。从单位的银行结算账户到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单笔付款超过5万元的情况下,如果使用支付单位支付备注栏指出问题的原因,付款基础不再另行发行,但是付款单位应对付款原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用途是5万元。可以写出下面的答案。我认为写工资最好在5万元以上。如果小型公司开设一家拥有基本内部家庭的银行,则可以直接将其从外部公司提取并转移。当您进入帐户时,也可以提取现金。提款不收取任何费用。至少该程序需要现金支票才能提款。
公共转为私人用途的目的包括支付工资,奖励等。具体条件如下:
“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
第40条
从银行结算帐户向单个银行结算帐户付款的单位(每个金额超过50,000元)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以下付款方式:
(1)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2)奖状。
(3)由新闻出版,演出主持人等单位与收款人签署的劳动合同或对个人的付款证明。
(4)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和投资公司,彩票发行或承销部门已付款或将钱退还自然人的证明
(6)贷款合同。
(7)保险公司的证明。
(8)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9)农业,副业和矿产品的购买和销售合同。
(10)其他合法付款证明。
如果从单位的银行结算帐户向个人的银行结算帐户支付的金额应纳税,则预扣税款应向开立该帐户的银行提供纳税证明。
扩展配置文件:
第41条
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个人应签发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有关付款方式。
(1)持有支票作为抽屉单元的人委托存款银行收取款项,并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帐户。
(2)以申请人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汇票为单位的个人,以提示向开设该帐户的银行付款,并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帐户。
第42条
如果将单位的银行结算帐户付款到单个银行结算帐户,则银行应按照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仔细审查原始付款方式或付款方式,并保留一份它,根据会计文件存储。没有提供有关依据或者有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当拒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