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税法对包括“双薪”在内的年度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进行了调整,明确规定年度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工资增加,年薪和绩效兑现的绩效工资。评估,以及足额分摊至12个月的金额确定适用税率,然后按照规定的方法(以下称为分摊的税款计算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但是,上述方法每人每年只能使用一次,从而使会计或人员可以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建议以去年的绩效工资为基础,并每月预付款。
1.将年终奖金摊销到每个月
但是,很少有公司采用这种方法。企业颁发年终奖的最大目的是留住员工。如果将年终奖平均分配给每个月,将很难发挥作用。
2.发行有价证券,礼物,购物券等。
在某些股份制公司中,公司的年终奖励将以股份形式授予员工,使员工可以参与公司的股利分配。根据最新税法,此方法适用20%的比例税率,远低于适用于年终奖4万元人民币的30%的比例税率。当然,股份的形式不像现金那样直接,而且大多数人仍然更喜欢直接获得金钱。
3.在具有优惠税收政策的工业园区建立独资企业
今年的国发[2017] 5号文件已从禁止地方政府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转变为鼓励税收优惠政策,工业园区可以再次享受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
以贫困县或少数民族自治州重庆市潜阳市正阳工业园区为例,其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增值税的50%将保留在本地供个人独资,其余30%将用作奖励返回企业后,可以申请批准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