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的新政改善了跨境电子商务的相关税收制度,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不再受商品邮资税,而是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商品税”,并且没有建立税收优惠。同时,它要求“通过跨境电子商务进入海关以通过海关的三个订单的组合,即付款订单,订单和物流订单必须一致”。
合格公司将付款单发送到海关。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或提供保税仓储和物流服务的第三方公司将订单和物流单发送给海关。海关核实三张发票的信息并核实放行只能进行国内发行。
“三合一”的监管要求为在国家一级有效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和关税征收提供了有力工具,但与此同时,它也改善了跨境电商行业进入门槛,由于需要与第三方支付,物流,保税仓库和电子港口对接的系统,某些技术开发能力已成为业务发展的基础。
在实际的政策实施过程中,还有很多替代方案可用于整合三个订单,例如,某些海关区域仅需要三个订单(订单,付款订单,运单),而某些海关区域(例如成都和郑州)要求“四个订单”,除订单,付款单和运单外,代理清关公司还需要提交“清单”;同时,代理清关公司可以提交订单,运单,付款单等,但需要先向海关部门提交进行申请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