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
是指: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使用法律手段和方法来使纳税人减少对经济行为的纳税。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此定义的关键是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认真安排不违反法律的经营活动和金融活动,并设法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以减轻税收负担。当然,避税并不排除使用税法中的某些漏洞或歧义来安排您自己的经济活动以减少您承担的税额。
一般来说,避税可以被视为纳税人利用一些法律漏洞或含糊之处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应承担的税额。尽管避税可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避税所采用的方法是合法的,不是欺诈性的。避税表明现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独特的缺陷。它说明了现行税法的不完整特征。税务机关通常必须根据避税情况中显示的税法缺陷,采取相应措施修订和更正现有税法。因此,通过对避税问题的研究,可以进一步完善国家税收制度。合理避税可以视为企业的权利,可以得到法律和社会的承认和保护。
在会计和税收实践中,纳税人可以合理使用税法的“非非法”内容。从税法建设的角度看,有利于推进税制改革。这是因为税法中“允许”,“禁止”,“应该”和“不应该”的内容实际上使企业获得了“不应该”和“不想要”的内容。这些法律上的“不应”和“不允许”的内容构成了企业非法和非法逃税的基础和手段。
在会计和税收实践中,我们仔细研究了税法的详细规则,发现国内外都成功地在税法中使用了“不允许”和“不应”。对于每个特定的纳税人,理解,分析和研究合理的避税措施和持续实践,不仅将直接为纳税人带来经济利益和货币收入,而且还将创造更多的商品价值和商业利润。其中部分法律依法留给纳税人本人,也可以帮助纳税人正确树立立法制度的概念和依法纳税的意识,从而提高纳税人的素质。
合理的避税与逃税和逃税不同。它不是违反和践踏法律,而是在遵守和遵守税法的前提下,并基于对法律和税法的详细理解,分析和研究。不完善的税法及其独特缺陷的发现和利用。同时,合理的避税措施有助于确保政府和执法部门及时发现税收制度和税法方面的问题,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实践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 。社会生活的规范有利于建立健全的法治社会,有利于中国在世贸组织大家庭中融入国际社会,有利于中国企业的健康发展。
避税的概念在扩展方面有很大不同。在国际上,避税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接受的避税,另一类是不可接受的避税。两者的划分基于是否违反法律意图。
可接受的避税是指符合法律意图的避税,即一般概念下的避税。
(1)国外研究状况
关于避税问题,国外经济学,法律和其他学科进行了专门研究。经济学界通常从减少财政收入的角度来考虑逃税和逃税的影响,例如Seldon.A。 (1979),Cross.R。,Shaw.G.K。 (1982)。公认的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的“避税通论”开始系统地,全面地研究避税。本文全面总结了避税的一般原则和用途一般均衡法分析了避税的经济影响,描述了一系列避税方案,以减少交易各方的总税负,并为税制改革提出建议。本文为经济学家研究避税奠定了理论基础和基本方法。此外,一些经济学家对纳税人避税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例如Erich Kirchler(1999),Henry Ohlsson(2007)。有应用经济学的博士论文来研究跨国公司的避税问题,例如Sonja Lynne Oihoft(1999));还有一些用于衡量公司避税问题的博士论文模型,例如Joel M. DiCicco(2003)。从经济学中避税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来看,对避税的成因和经济影响的分析更加重视。相关研究为避税的定义和法律规制提供了理论支持和经验数据,也为相关问题的法律经济学分析提供了依据。路径和方法。
国外法律界对避税的研究虽然由于各国实践和法律文化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但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对避税现象的存在和运作进行描述和分析,包括避税现象的抽象泛化,因果分析和法律评估,以及法律和经济分析,例如David A. Weisbach(2002),Chin-Chin Yap(2006),Jin Honghong(1989);第二是研究避税法律法规措施,例如从法治从公司责任的角度分析避税的一般监管规定(Kunstmann Rioseco,Matias(2004)),以及从公司责任的角度对避税的一般监管规定(Judith Freedman(2003)); AW Granwell和Sarah S. McGonigle等英美避税规则的比较研究(2006),Victor Serenyi(2006),关于避税解释规则的研究,例如Brian Galle1(2005)。
(2)中国的研究现状
中国大陆的学者针对避税问题(包括“避税”和“避税”)进行了许多研究。检索1979年至2008年在CNKI系列数据库中的相关文章,主题为“避税”,共检索到1527篇文章(其中博士学位论文3篇,硕士论文59篇); “避税”的主题是共有4条;以“税收筹划”为主题,共有2 226条相关文章。①从本文的内容来看,围绕1994年的中国税制改革和2004年以来的新一轮税制改革有两轮研究热潮:
第一波研究主要集中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零星引进外国反避税制度。由于中国缺乏避税实践和法律法规体系,研究人员打算采用学习获取相关知识。如孙庆瑞,邱菊等“国外反避税措施的启示”(《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994),熊永立,周旺利“加拿大反避税措施简介”(安徽税收”(1997年),胡俊生,周立华“国外反避税措施”“措施介绍”(“上海财政税收”,1994年),齐秀兰,“美国和西欧主要国家的反避税措施”(“国际贸易”,1995年)等。随着中国新税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外资的不断深化,避税和反避税问题首先在国际税收领域凸显出来,并迫切需要相关问题的理论解答。从那时起,税法学者撰写文章讨论一般理论,但是大多数文章主要基于概念分析,性质定义和原因分析,并且大多限于在民法国家引入相关问题。其中有两篇是张守文的《逃税与规制》(《税收研究》,2002年)以及刘建文和丁乙的《避税法律原则的新探索》(《外国税》,2003年)两篇文章。以及法律选择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法律分析。
随着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推进,税务实践部门和财政经济学家开始致力于研究国际避税方法和中国的反避税措施,例如郑立建和马哲的《 “国际避税方法和反避税措施”(“税收研究”,2005年),郭宏和朱香林的“新形势下的国际避税和反避税”(《经济研究参考》,2005年),尹中华和田明华的《外国避税的国际避税》。投资企业与中国的对策”(“世界经济研究”,2005年)。一些学者对避税进行了经济学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例如屈顺兰,郑华章的《避税和反避税政策选择的经济分析》(《外国税收》,2006年),刘毅的《三维税制》。避税与反避税的视角“(“外国税收”,2006年)。
合理避税是企业降低成本的重要手段。它的生产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使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最大化。从长远和总体的角度来看,纳税人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计划合理的避税。促进七大产业布局的进一步发展,有助于节约税收来源,促进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与繁荣。本文简要介绍了一些中国开发公司常用的避税方法,并讨论了房地产公司如何合理地避税并使用各种是提高综合收入,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手段。
房地产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具有广泛的生产经营活动,也非常复杂。它们具有需要大量资金,开发和建设周期长,开发和管理复杂以及已开发产品商业化的特点。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将不可避免地决定其税收问题的复杂性以及避税计划技术的灵活多样的使用。
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向企业发行的“税收优惠券”。使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应纳税额和减轻税收负担,是所有税收筹划方法中风险最小的一种,也是国家充分认可的避税措施方法。了解,理解和使用足够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使年营业额巨大的房地产公司成功,有效和安全地避免巨额税收,从而使企业保留的利润最大化。
避税是非非法行为,纳税人从最大化自身经济利益的角度来计划避税。
客观存在。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避税方法。
1.以台湾为发展手段的合理避税
使用这种方法,营业收入和股息收入的收入性质可以在收入性质上相互转换,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当的营业方法以减轻税收负担。
示例:甲公司计划投资200万元与乙公司合作开发商业和住宅建筑项目。公司A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公司B合作:
1 A公司投资200万与B合作开发商业和住宅楼。
2甲公司可以通过银行向乙公司贷款200万元,用于参与商业和住宅楼的开发。
3公司A可以通过投资方式参与商业和住宅建筑的开发
计划分析;现在假设甲公司在半年后退出了商业和住宅建筑开发项目,经过与乙公司的协商后获得现金40万元。
计划1:合作开发
A公司和B公司合作开发了商业和住宅楼。一年后,收入为40万元。收入根据税法分配为项目收入。由于甲公司出资,其收入没有分担任何费用。当公司收到40万元时,相当于公司将部分共同开发的商业和住宅建筑物转让给B公司,转让价格为240万元,转让收入要缴纳营业税和房地产附加费销售,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所得税后均为收入。
选项二;贷款资金
如果A公司通过银行向B公司借了200万元,且利率为5%,则A公司也将在一年后收回40万元,这是金融业扣除营业税后的收入。并支付附加费和所得税。
选项三:投资股票,商业大楼建成并出售后将分配回股息。
由于两家公司A和B的税率相同,因此无需支付公司的税后利润40万元,即,甲公司获得的经济效益为40万元。 。
计划结果;
从以上比较可以看出,从节省税费的角度来看,这三种方案是最好的。也就是说,甲公司以200万作为投资份额,所收回的40万税后利润不需要补税,成为甲公司获得的实际经济利益。
2.通过股权转让合理避税
示例: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海滨城市开发了一家五星级餐厅,并将其出售给外国投资者。开发成本为18亿元,价格为28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约1.77亿元(计算过程略)
计划分析;
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首先投资设立子公司“ Some Hotel”。在酒店的固定资产建成后,将酒店的所有股权转让给外国投资者后,上述税款将免税。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与其他股东共同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 X and X Hotel”,该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二部分;某酒店固定资产建设,相关建设资金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作为应付款项处理
第三部分:固定资产完成后,房地产公司会将酒店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外国投资者,房地产公司将收回股权转让价格和酒店的所有债权。
经过上述规划,尽管股权转让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这部分所得税原本是用来缴纳房地产开发收入的,但股权转让业务不缴纳业务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土地增值税收,从而减少了房地产转让过程中的巨额税收。
3.使用合约装修费合理避税
示例:为了进行促销,一家开发公司向客户收取装饰费以用于促销目的。有一套高端住宅,面积为10,000平方米,面积为100平方米。价格为100万元,开发商在与客户的合同中约定给客户10万元。十万元装修费如何免税。
计划分析:如果
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宣传费10万元,则该费用在企业全部销售收入的应税范围内,可以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缴纳。如果合同规定装修完成后将房屋交付给客户,则合同中没有强调装修费用为100,000元,则装修费用中可以包含100,000元, -允许减税。
经过这样的计划,10万元的装修费成为了税前可扣除的项目,很容易消化。
通过避税计划,为各种替代业务方法选择各种税收方案。尽管它主观上旨在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但客观上正逐步朝着优化产业结构和利用国家税收经济的角色迈进。资源的合理分配反映了该国的产业政策,因此该国的税收宏观调控功能可以得到更好的发挥。
新税法的颁布和实施将把减税和免税的权力归还国务院,以避免过度减税和混乱的现象。同时,税法还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例如: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征15%的税;新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自生产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以“三废”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可以在五年内减免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及相关咨询,服务,培训等,暂时免征年纯收入30万元以下所得税等企业应加强这方面的优惠政策研究,努力通过调整收入,使企业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最大程度地避税,增强实力。
同时,全国各地的经济开发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吸引投资的条件非常诱人。他们中的大多数根据各种年度和各种费用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来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如果您的企业是高科技行业或鼓励性行业,那么此类优惠条件当然将成为公司避税的优先事项之一。
定价转移
转让定价方法是公司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指的是以下事实:参与产品交换和销售以分享利润或转移利润的经济活动的双方并非基于市场公平价格它是一种基于企业共同利益的产品定价方法。使用这种定价方法的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允价格,以达到减少或免税的目的。
转让定价的避税原则通常适用于具有不同税率的关联公司。通过转让定价,高税率公司的部分利润将转移到低税率公司,最终将减少两家公司支付的税款总额。
由于不公开的原因,一些公司和我们联系过的公司都是匿名的。公司A的总部位于沿海经济特区,并享有15%的优惠所得税率。其产品的生产由位于中国的A公司和B公司(其按33%的比例税率)完成。甲公司每年从乙公司购买一百万种产品,并将其出售到国外。购买价格为每件6.8元,销售价格为每件8.3元。显然,该产品的生产成本为5.2元/件,因此两家公司应交的利税已经非常明显:
公司的年利润=(8.3-6.8)×100 = 150(万元)
A公司的应交所得税= 150×15%= 22.5(万元)
乙公司的年利润=(6.8-5.2)×100 = 160(万元)
B公司的应交所得税= 160×33%= 52.8(万元)
A和B总共缴纳了所得税= 22.5 + 52.8 = 75.3(万元)
为了避税,可以将高税率的B公司的部分利润转移给A公司。我们已经知道,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的产品的单价为6元,现在仍为8.3元。
一家公司的年利润=(8.3-6.0)×100 = 230(万元)
A公司的应交所得税= 230×15%= 34.5(万元)
乙公司的年利润=(6.0-5.2)×100 = 80(万元)
B公司的应交所得税= 80×33%= 26.4(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缴纳的所得税= 34.5 + 26.4 = 60.9(万元)
两家公司A和B的利润转让前后,两家公司的年利润总额为:150 + 160 = 310万元;利润转移后的总利润为:230 + 80 = 310(万元)。利润转移前后,两家公司的利润总额仍然相等,但是在采用转让定价后,两家公司应缴纳的所得税减少了75.3-60.9 = 14.4万元。只要一个企业可以找到两个税率差异较大的区域,并在两个企业之间进行贸易与合作,贸易量越大,可以节省的税收就越多。
分担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应当按照一定的方法摊销为成本。费用分摊是指在保证企业必要费用的前提下,公司尝试从帐目中寻找余额,以便将费用分配到最大可能的成本,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税收。
常用的成本分配原则通常包括实际成本分配,平均摊销和不定期摊销。只要我们仔细分析折旧的计算方法,就可以总结出一般规律:无论采用哪种分配方式,只要成本尽可能早地包含在成本中,则早期成本就越大。成本,就可以实现更多避税的目的。至于哪种分配方法可以最有效地帮助企业达到最大的避税目的,则需要根据预期支出的时间和金额进行计算,分析,比较和最终确定。
通过名义融资避税
的原则是使用某些融资技术,使企业能够达到最高的利润水平和最低的税负水平。一般来说,生产和经营企业所需资金的途径主要有三种:1.自我积累:2.借款(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 3.发行股票。自累积红利是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股票发行应支付的股利也是分配税后利润的一种方式。它们都不能抵消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因此无法达到避税的目的。
借款的利息费用从税前利润中扣除,这可以抵消利润并最终避税。
资产租赁
租赁是指出租人在收取租金的条件下,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出租给承租人的经济行为。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租赁可以避免购买机械设备的负担和设备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是从税前利润中扣除的,因此可以抵消利润并实现避税。
以上方法只是我们从与公司财务人员联系中学到的一些方法和技术。我们认为,必须有更明智的方法来逃避企业界的税收。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必须提醒大家:避税必须合法合法,否则会背离本文的初衷和初衷!
从头到尾,我们都强调逃税的“合法性”。党的十六大和十届人大胜利后,加快了中小企业发展的号角。目前,许多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不容易。如何实现中小企业强大的创新能力和经济活力,是合法避税,免税的可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