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一级没有任何税费。基金分配收入时:普通合伙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汇报所得税,有的将有相应的减免政策;
仅关于“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标准”的文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和合伙制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标准的问题的通知
蔡瑞[2008] 65号
目前,风险投资合伙制还没有被正式批准,有限合伙制是隐含的和可操作的,但是存在一个问题。如何获得关联方利益的法律保障也面临尴尬。目前,这两种方法在国内都有自己的优势。有限合伙制在国外是一个相对成熟的体系,其职责和激励机制很好地结合在一起。
避税与该制度有些相关,但即使是有限责任公司制,只要它是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的,也可以享受所得税减免的理由。
当前的私募股权投资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合同类型,即您与周围的伙伴,亲戚和朋友私下签订协议,以帮助他们管理财务。此方法更加灵活,接受的政策控制较少,并且在征税时仅征收个人所得税(10%)。但是,由于这种形式没有法律保护,当收入分配不公时可能会发生冲突,并且很难寻求法律援助。
2.合作伙伴类型。该表格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注册,以形成合伙企业。这种形式是一种折衷方法。它不仅避免了公司类私募双重征税的弊端(合伙企业只收取个人所得税,不征收营业税等),而且为关联方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护。
3.公司类型。普通资金相对较大,需要接受更严格的监管和双重征税。